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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的違規停車,要怎麼讓他移走

來陰的我+1票,因為對於那種人,罰單根本對他不痛不癢,反正我不出國,我也不交錢,政府根本拿他沒辦法。

最有效的,也是我用過的,找一個四下無人的時間,召集四到六名壯丁,把那輛車搬到他意想不到的地方(如花台上、空地裡、大馬路中間等),這樣子,那位駕駛應該會嚇到。至於監視器,那好辦拉,如果里長也覺得那輛車很討厭,那就請他裝作沒看到把那一支監視器暫時拔掉就好。

這一招以前在我們學校用過,一台違規停車的小轎車直接停在學校停車場的通道上,造成全部車輛無法進出,警衛也沒辦法(因為沒有登記車籍資料),後來我們有開車的同學召集幾個壯丁,一起把那台車搬到花圃上,才結束這件事情,當然警衛裝作沒看到,後續的情況我就不知道摟。
PO 個現場照片出來看看吧, 或許看到環境, 大家的建議才會比較符合現況....
不怕罰單喔~
會不會車牌號碼根本就不是這台車的
也就是說,他的車牌根本就是仿別台同款同型車的車牌號碼
Jason kid wrote:
法律上本來就規定除非10點過後,否則紅線不能停

1.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黃線禁止停車時間為每日上午七時至夜間 八時,如有延長或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2. 另依本法一百六十九條規定,紅線禁止停車時間為全日二十四小時,如有縮短之必要時,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之。
3. 換言之,除現場另有標誌及附牌標示外,紅線全日禁止停車,黃線從夜間八時至翌日七時為許可停車時間。
所以10點過後紅線停車的觀念不太正確
有時只是便民沒開單而已
或是拖吊的作業剛好在21:00後結束導致沒人拖
但是當成一個可以停的觀念
像停在一些狹小巷道或是消防栓旁之類的
半夜發生火災
還真會害死人的 !!
bluemenco wrote:
1. 依道路交通標誌...(恕刪)


原來如此,感謝您的資料

那我可以用力的call警察來拖吊開單了
我家附近公園的方法
安裝兩條大約直徑10公分的鋼管(成1字型)
中間間距即是人(或輪椅)可過的寬度
距離公園邊緣大約1公尺
高度大約50公分
如果停在這鋼管外側
立即會阻塞該巷道
所以都沒有人會停在那裡
bluemenco wrote:
1. 依道路交通標誌...(恕刪)


別怕....網路上有張照片是消防員把車窗敲破直接把水管從車窗接到消防栓上 說實在...我是消防部長的話...我還會在車主面前表揚該名消防隊員

的"英勇表現"....割輪x...給小孩子"羅賴把"幫他畫畫....敲x璃...灌鹽巴到油箱裡...在煞車上噴wx-40 把他的排氣管用大的鉗子夾扁...拔bumper...

這些破壞車子的方法 個人建議樓主您~~~~~~~~

















































不要做....是違法的...要的話也要沒警察再做這樣就會變成合法的(啥?!) 撒童子尿如何
Brad
呵呵 既然沒有監視器的話

聽說有種東西叫石頭 打到玻璃是會破的
聽說有種東西叫噴漆 噴到車殼是會髒的
聽說有種東西叫小刀 刻到車殼是會傷的
聽說有種東西叫球棒 打到車殼是會凹的



直接讓這輛車從人間蒸發
就像無善酒一樣
找一天白天
左右鄰居找一找,人越多越好
最好連里長都找來
當場通知警察"立即"過來處理
通報查出車主並當場聯絡
請車主"即時"來將車子移走
這樣大家就知道這台愛車的車主是那位了!

違法的事不要做
愛用眾人團結之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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