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是付帳搶來搶去的,
如果送禮對方不收,
我就放大絕說:「不要那我丟垃圾筒」;
不該我付的帳單我也不會去搶,
但該我付的如果對方想搶,
我的大絕就是:「這帳你想付,以後就不跟你一起吃飯了」,
通常這二句話一說出來,
都能終結推來推去或搶來搶去!
我是幾乎每個周末都要跟岳父岳母吃飯
結婚後前一兩次,我都還會要說要付
岳父都說不用
後來想想,
1.我每個月有給我老婆家用(7-8成薪水)
2.跟我爸媽吃飯,我也沒看過我老婆付過錢(其實我自己也沒有付過)
只有生日,父母親節我會請吃大餐
3.岳父應該也不會同意
所以也沒再去付過或搶過了
結果,我老婆跟朋友聊天時,盡然說我每個禮拜都去白吃白喝...

我個人覺得那是互相的事
岳父母跟公婆大部分還是覺得婿媳是外人
這種場合一定不會讓另一半付錢的
這時候兒女就要發揮功效
例如:
過年包紅包,我一定都寫我跟太太的名字
請吃飯,我也一定說是我跟我太太同請
但反之
我老婆包紅包給她爸媽,還會說我都沒出錢

結果我岳母還跟她說,他不是有給你家用,結果兩人又吵了一架
唉.....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