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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啟事


Raff_Hsuse wrote:
因101年11月27...(恕刪)


勇於道歉 不錯啦
話說回來 闖紅燈違規那件申訴結果如何啊
被告了~
現在人一堆在網路亂放話
都以為躲在網路後面
膽子立刻變大
什麼話都說的出來
其實想告人很簡單
去手機版
包你告不完

Raff_Hsuse wrote:
因101年11月27...(恕刪)


自己做事自己當
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 才能算是成年人

希望網路實名制 減少一些 網路資源的浪費
始終認為 法>理>情 而不是 情>理>法 既然違法在先 就不要再拿上來討論了 同情心不是這樣濫用的

Raff_Hsuse wrote:
因101年11月27...(恕刪)


要不是被告 你根本不想....

我可以了解你的痛苦
沒什麼大不了的也要告來告去
浪費司法資源

Raff_Hsuse wrote:
會的,往後謹言慎行。...(恕刪)


早就該道歉了, 不要拖到上法院.

這樣他累, 你更累, 還要賠償.
我笑了!!
夜路走多總會遇到鬼~~所以謙虛一點比較好!!

其他只有一張嘴的也請小心點~~
原本只是善意提醒網友
結果吵到被告上法院...這

大大要不要去廟裡拜拜一下

Raff_Hsuse wrote:
因101年11月27...(恕刪)


這應該很悶吧..
.. 比你嚴重的言語比比皆是..
偏偏被你遇到.. ..

. 還是謹慎點好..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ckyani wrote:
很好了啦,肯道歉就該...(恕刪)


謝謝您的鼓勵啦!我只想說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既然走到這步了..
大丈夫能屈能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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