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停權時愛你 wrote:事情是這樣的我的同學...(恕刪) 在幫人家處理事情時,除非人家有開口"不擇手段",否則本來後果就是自己要承擔的.保密協議也不過是要求對工作內容保密,除非有明確指示工作內容不法,否則不建議私下公開.抹黑方法也很多,專挑對方弱點放大檢視,做一些假設性問題,萬一....會怎樣...建議不要買....或是...感覺...沒比B牌好...買A牌不如買B牌等...用這樣的話術,的確是頂多被對方公司告而已.可是如果遇到敵對廠牌擁護者,用"你以為你是誰啊?""你是腦袋有問題,怎麼也說不通!"等...自己要作人身攻擊,本來就不可能會在工作指示範圍內.舉例來說:我朋友最近要開醫美診所,但是很怕遇到奧客提告要求賠償.問我有什麼建議可以不要被告?除了術前同意書要記載明確指示外(還聽過有寫不得提告的,當然這不合法),還要主動聯絡患者定時回診,並且留下電話紀錄跟錄音.如果遇到術後不回診導致皮膚過敏,、發炎或是潰爛的.想告就去告吧,我沒辦法阻止你不告,但是你絕對告不贏,也別想我退半毛錢給你.鬧大最多道義上後續治療免費或是簡單收點工本費.只要沒留下永久性損傷,基本上最多付點醫療費而已.想要求精神賠償工作損失那是不可能的,本來責任過失都在對方未依照"術前同意書"執行,而醫院也無條件負擔了強化醫囑服務及術後追蹤責任.負責打電話通知的工作當然是輕鬆啦,但是一定要提及你做了某治療,"一定"要在"X天內"回來"檢查",否則可能會導致"某某"狀況等...後果自行負責當然是不能說的,但是意思也就是這樣了.要做爽爽的工作,本來就需要具備一些基本法律常識跟高EQ.只是在工作而已,何必跟人起爭執?雖然提告是權利,如果沒有涉及到某些程度侮辱或是誹謗,被告也不用怕.反而有機會反告對方.可以當某牌的工讀生,難道對方不會請工讀生嗎?既然接了工作做,自然應該精進工作相關方面知識.不敬業又如何專業?公司沒必要同情幫你,幫過一次就有案例,開了先例,以後公司就等倒閉了!因為幫不完!!!只能說這工作你並不適任!!建議你朋友私下找個懂法律的評估一下案子,能過就過吧,留下前科畢竟不是好事.年輕不懂事只能當成輕判的理由,但是絕對不是可以免罪的藉口!
那件事情爆發之後 很多業者都開始約束自家工讀生不要太超過不然你看哪來這麼多酸民 只要你批評到他家的電信收訊不好 誰家手機爛 產品差 車子有問題 還是質疑官商勾結都會有人出來打圓場順便酸你一頓呢 呵呵呵heavenkings wrote:看完這篇不知道為什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