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合約跟銀行貸款申請是兩回事 不會因為你銀行貸款還沒申請 代辦合約就不算成立代辦合約簽了名也傳給對方了 就表示你同意對方替你代為辦理申請貸款 貸款有沒有下來都一樣貸款有下來 你就是要付他13%*實際核准貸款金額沒下來 只要是因為你的因素造成的(包含故意不去銀行寫資料)~都要賠他五萬 講簡單點就是這樣五萬的費用是滿高的 比起你的貸款金額 幾乎是10% 跟13%報酬也相去不遠了照樓友的建議 還是找消保官看看吧
建議直接找金管會。先問清楚是哪間銀行,如果能知道送件編號更好。不嫌麻煩的話可以先禮後兵跟業務說代辦費太高不願辦了,如果對方不肯罷休要你賠違約金的話,就把代辦合約跟對保銀行資料寄給金管會跟對方銀行總經理室。13%的代辦費,比九出十三歸還狠,相信金管會一定會問個究竟的。銀行總經理也可以好好研究一下,自家逾放比總是比別人高的原因。
你是自己不能貸款嗎? 怎麼會透過代辦公司通常是信用有問題 急需假數字在戶頭裡面才會找代辦公司他們也是收取手續費用 不是拿錢出來給你合約簽下去 也要貸款有出來才成立阿 就...不要跟他去銀行就好說家裡有人願意拿錢借你週轉 不需要了他要告你啥... 賠償性金額也不會到他合約寫的13% 上面寫5萬我建議你就拿3萬給他 不然真要告你超不划算的
謝謝各位回復..但是我還是看到這一點他說要等銀行審核後確認...甲方配合乙方訂定我現在沒有給銀行審核...那這樣合約還算嘛!?我跟專員提到...利率太高不想辦...問她是不是就要毀約金他說對 這樣對我很不划算...之類叫我別擔心 利率 甚麼一些問題...要我去填寫資料...現在很複雜 不知道這份合約還算不算...各位大大別炮我...小弟我沒見過世面!!謝謝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