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sync wrote:
意思是說你打電話給1...(恕刪)
1999有轉通知,警察局也有要求員警到場查看,但到場的這樣處理... ...用"未發現佔用騎樓之情事"唬警局承辦,警局承辦再用這個結果回報1999,然後1999再用這個結果回覆我,然後一整串的人被裝傻。
洗車場等警察走後再繼續洗下一台,警察到場就移走,反反覆覆十個月... ...
警察是我報1999而來的,警察會拍照是因為同一案件再次向1999舉報所要的舉證回覆,不然只是來跟店家聊聊天就可以走人了。
3/21日上班的路上,看到中興派出所在掃街掃路霸,下班回到家才驚覺,我家這條路還真沒有見過南勢所來掃街掃路霸!兩個派出所的轄區只在隔壁而已,怎麼會差這麼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