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len0625 wrote:
如題,公司在未經員工同意的狀況下,以電話逕自向醫院查詢員工私人的就醫紀錄,可能是公司跟該家醫院有熟識,該醫院也將員工的就診日期相關資訊透露給公司
員工因為覺得個人隱私遭受侵犯,於是向公司反應此事,公司卻以員工健檢的相關業務需求為理由,宣稱此查詢舉動完全合法,並說全省任何一家醫院都有義務配合查詢以及必須提供資訊(因為員工健檢的相關業務需求)
若如上所言,那就是公司唬你,他把兩件事模糊在一起
個資法規定公司是可以調閱員工跟工作相關的資料
我們公司健檢時有要我們簽一個同意書
告知公司可以調閱跟工作相關項目的健檢項目,依規定他們有權力,
不然賣吃的公司要是員工隱匿病情,那公司不就蒙受損失
但可查詢項目有受限。
還要我們自由勾選『非工作相關項目』是否要讓公司查詢,這就看個人勾不勾
所以健檢部份,他們的確有權力可以調閱部份資料
但個人就診紀錄就屬於個人隱私,所以公司應該是沒權力調閱相關紀錄
但若你拿就診紀錄請假,公司有沒有權力查詢就診資料?
或是只能查詢那次是否就診?那就要請教其他法律高手~
(個人看法是可以向醫院查詢該次就醫紀錄,因為你拿就診紀錄跟公司請假
就已經跟公司業務相關,就符合個資法的合法取得資料的條件)
話說要抱怨也是要找泄露資料的醫院求償,找你們公司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