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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惡鄰居!!請教一下法律問題

我不清楚怎樣告
但我認為一定要告
至少要去問警察這樣情形如何處理。
法律站在你這你就有理,管他那麼多。
冒昧問一下樓主,您家的小朋友多大了?這情況已經持續多久了呢?因為老實說,我家也飽受樓上小朋友的噪音攻擊,雖然一再的灌輸自己不要計較不要計較,但是那種噪音真的會讓樓下鄰居神經緊張。

有時候樓上的聲音,樓下會聽得很明顯,尤其是跑步或是跳動等聲音,或是玩彈珠玩具等聲音,這些沒有經歷過被樓上攻擊的人可能是無法體會的。

如果真的是積怨已久,建議還是找個機會把鄰居約出來聊聊,順便把自己家裡增加一些配備(如塑膠墊、可以減低聲音的裝備),畢竟搬家不像是買東西,可以說搬就搬。

P.S:小弟我已經因為跟之前樓上鄰居鬧翻,但是我在樓下,所以逼不得已搬家,凡事以和為貴呢。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我可能就是你說的惡鄰居,只是還沒到跑到樓上丟瓶子的程度,可能等我躁鬱症發作就會吧. 我現在只有他吵我,我也敲回去. 讓彼此都來體驗一下.不然我們能怎麼辦?講也無效.

1)建議小孩在家穿軟底拖鞋儘量放輕吧.
2)你握有證據先寫信去告知吧.看她會不會收斂一點.


PS.我發誓以後非獨棟,非頂樓不買,還有那吵死人,聽起來像哭爸的家庭式卡啦ok.
ichhuang wrote:
都已經有錄到了,趕快...(恕刪)


不好意思~看到你的發言我覺得應該要導正一下大家的觀念~~

請不要再去警察局"備案"~~因為備案根本沒用~備案只是讓你自己被吃案而已~~

之前警改會的律師本來要修法讓"備案"變成違法的~~無奈~各級長官要的是績效~~

所以這件是根本就不了了之~~可是報案有用嗎??

很抱歉~應該也是沒用~照理說~這種行為應該構成恐嚇了~因為讓樓主心生畏懼~~

問題是如果警察讓你報案~表示轄區裡發生的案件又多了一筆~績效就難看~~

績效難看上級釘下來倒楣的是誰?當然就是接受樓主報案的員警~~

所以員警會用盡一切辦法"技術性"的干擾你報案~~

就算讓你成功報了案~也不一定能拿到報案三聯單~就算拿到了三聯單~

很抱歉~警察的三聯單是有分內外帳的~外帳就是給一般民眾看的~~

內帳是真正會到分局去進行偵辦的~所以~就算拿到三聯單~也不會被報上去~~

沒辦法~~誰叫每個上級長官都要求各地區治安要好~~那基層員警只好吃案~~

舉個我同學的親身經歷~

我同學剛開店時~被一群黑衣人砸店~~他女友手也被打傷~

店裡的電腦櫥櫃都被砸爛~~雖然監視器有拍到人~但是卻沒有拍到車牌~~

打電話報警後~~警察先生前來看了看說 "你這樣子是抓不到嫌犯的~~"

"我們這區治安很好的~我看你就不要報案了~~因為報了也抓不到人~~"

那兩位員警就一直勸說我同學~~結果我同學竟然想想也說算了~~自己認賠吧~~

所以~~請不要再去備案了~因為備案只會被吃案而已~~要的話請直接報案~~

如果員警一直用技術性干擾不讓你報案~~那請你撥 警政署督察室的電話檢舉那位員警

02-23219011轉2359

還有就是最好去報案時要錄音~錄音時要清楚的錄到那位員警親口說出他的員警編號跟姓名~~

這樣以後要報料才會有證據~~

大家一起來努力讓警察不敢吃案吧~~
備案的意思是如果您還沒打算要告,或是無法告訴時,警察將民眾 [自述 / 自稱的事實] 登錄於 [工作紀錄簿] 之上. 全案並未進入犯罪偵查階段, 警察將不會進行案件調查, 日後也不會有起訴 / 判決的情事.

所以備案要告訴人自願,並不代表一定是警察吃案!!
cessna172 wrote:
備案的意思是如果您還...(恕刪)


但是備案並不會上報到分局去~~也不會讓那個地區的治安數字難看~~

當然警察也不會偵辦~~今天如果你被搶劫~結果對方沒搶走你皮包~那請問你到警察局是要備案還是報案

警察一定叫你備案~~因為搶奪算是重大案件~一旦讓你報案~那他保證會讓長官釘得滿頭包~~

但是這很明顯已經構成搶奪未遂了~~而搶劫的人會只搶一個嗎?一定不會~

也許他搶了5~6個也說不定~但是警察只讓你備案~根本不會有人知道那個地區發生多起搶案~

自然也不會有警察去偵辦~~所以搶犯就可以繼續犯案~~

所以~備案根本就算是吃案~~只是讓民眾覺得"警察有幫我紀錄" 這種感覺而已~~

因為長官要績效~要治安好~~所以開發了多種避免績效難看的機制~~

備案就是其中一種~~所以~備案是沒用的~~不要在被騙了~~
我也有相同的困擾..

對面頂樓的住戶有時候會來一堆人聚會,應該在排戲之類的,
嘻哈鬼叫、不斷重覆對話,或是飲酒作樂..
大概一個星期有2至3天,從晚上9點至晚上12點半不等..
常常11/12點受不了了,走到陽台和其他不睡覺的住戶相望,
你看我我看你的,再對頂樓喧嘩的住戶行注目禮。

因為他們不是什麼魚肉鄉里的人,所以想將汽油瓶往對面擲。
(我是欺善怕惡的人..

還沒想到好的解決辦法,只好再耐心催眠自已。
"一切都是幻覺..一切都是幻覺.."

唉..遇到不好相處的鄰居真是前世造孽啊.
我覺得找警察也沒什麼用,你沒證據,除非你有綠影帶,否則你也只能備案..
話說回來,你的小孩在吵鬧或者在嬉戲,你是否有盡到叫小孩別嬉鬧的地步,你讓小孩在樓上嬉鬧,打擾到樓下鄰居.
你雖然有口頭制止,但你卻沒考慮到樓下的感受.你認為你有制止小朋友的吵鬧聲,又或者認為誰家的小孩不是如此,
如果你認為樓下的是惡鄰居,樓下的也何嘗不是這樣想你..
你應該好好管束你的小孩,而不是逆愛.
但如果樓下鄰居真的對你家做這種丟玻璃的行為,我覺得樓下的行為不可取,好好修補鄰居關係吧!
如果不喝酒,就沒有共同嗜好了..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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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免費的法律諮詢
一般的話都是要用分鐘來計算你跟律師的諮商~~一分鐘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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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現在的公寓大樓法規有規定很多項目
主要都是針對住家有惡鄰居時的因應方法及規範
像我大伯家的管委會就在跟一樓的屋主打官司
因為它的一樓租給餐廳~住屋公約中有規定不可以
所以你可以往這兩個方向找找看
祝你好運囉
如果只是嘴巴跟你吵就算了
畢竟人還算是有點理性

都已經都丟瓶子了
表示
對方已經失去理性了
公然挑釁你家人的安危

我要是遇上對方到這個程度
我一定
挺身跟他幹到底

碼的
男人忍氣吞聲不就是為了老婆孩子的幸福嗎

如果連最基本的老婆孩子的安全
都不能捍衛
那還搞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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