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ggy0210 wrote:查證請不要用對方提供...(恕刪) 查證真的不要用對方提供的號碼因為那些可能全都是詐騙集團的之前公司的電話遭詐騙集團盜接才發現電話已成法務部XX科X警官的專線電話而且有多人受騙那時還好發現的早也向派出所備案了若你擔心的話其實是可以到警局備案並請你那裏警局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查證
這個應該是假的..因為查證部份應該是他們自己去查..對您應該只是"求證"..若是被盜用..理論上遠傳該負責..他們沒有查驗好資料..而且親自送去這個行為更是奇怪..你又沒有被傳喚..乾脆叫檢查官直接起訴你..再送證據下去算了..反正都一樣..結論..我覺得怪怪的..可以打去刑事警察局..或反詐騙專線問問看..至少也可以得到許多有用的訊息..
其實我建議妳,再打一次165反詐騙不然請打 0800000110打這兩通,詢問他們妳那支 0930-xxxxxx的電話看是否真的有涉及刑案,然後問他怎麼處理打電話去查證 詐騙集團給的電話,我覺得沒用,最好是以上的方式還是比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