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有戚戚焉民國95年老爸往生,過了半年才想到郵局還有40多萬的存款老媽很誠實的說存款人已經往生了然後就惡夢一場老媽跑了好幾趟戶口名簿,死亡證明書還要所有一等親到場簽名可是我簽了名還不能算!因為我小的時候戶籍就牽出去了,戶口名簿裡面沒有我的名子板橋某支郵局的局長要我去法院公證,以證明我是我爸的兒子,雖然身分證已經清楚載明我父母結果我當場翻桌在郵局開罵砸桌椅然後錢就讓我媽領出來了然後我們全家族把郵局的帳戶全部取消,到旁邊的中國信託開戶!
power-led wrote:民國95年老爸往生,過了半年才想到郵局還有40多萬的存款老媽很誠實的說存款人已經往生了然後就惡夢一場 唉~~~有經歷過的都知道但也要知道存款人的密碼才有辦法領若沒有密碼,還是要按照這欺負人的程序繼承若有密碼,可不要當乖寶寶跟銀行講喔!!會被搞到翻掉!
最近有機會看了金融機構存款的繼承申請要求文件,怎麼看裡面的要求可說是亂七八糟毫無邏輯,寫這些條件的人,可能連文件本身的意義都不清楚,要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証本或影本有何意義?不是有戶籍謄本與印鑑作為身份証明了嗎?要求所有繼承人親到蓋章簽名才能領,更是莫名其妙!明知不可行自己又搞出個委託書,結果要繼承人蓋空白資票般且附還印鑑證明卻給授託人,還要給敏感的印鑑章身份証?然後申請書註明出問題繼承人自負!各銀行還要用亂七八糟的格式,怎不讓申請者以統一的格式搭配印鑑證明蓋可明確餘額帳號與撥款方式申請書呢?容易讓行員拿雞毛當令箭各自解讀,明顯金融主管單位,銀行公會對銀行作業完全放牛吃草!亂象叢生!使得有些人怕麻煩,親人死了後直接去領,未經合法程序變成觸法侵佔盜領,搞出更大的窟窿!比銀行大條的房地同樣繼承程續相較地政的要求比較上軌道。銀行簡單講總結:不便民,不統一,風險高,太囉唆,太敏感,無邏輯,最後不負責!!比當鋪還不如!主管機關頭殼裝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