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以前小時候做的傻事。曾經同學約唱歌,在北市某KTV,那時在林森北路上。我開車過去,找停車位時已經快要遲到了,我這個人最討厭遲到,所以看到路邊「正好」有一個停車格不知為何都沒人停就很開心地停進去了。在停車的時候,有人敲敲車窗玻璃,說「先生這裡不能停喔!」下車一看,明明就是白線畫好的停車格呀!不過旁邊人行道上,有個酒店代客泊車的櫃檯。那時我也真大膽,小弟不讓我停,我大聲說「政府公權力畫好的停車格,憑什麼我不能停?我就是要停」後來一個酒店經理出來看了看,大概從來沒遇過有人可以這麼不知死活,也就沒趕我,拉了小弟就走了。我唱了三小時歌,拿車時,車子完好無缺,泊車的小弟,酒店經理,都在門口陪笑送我。他們大概以為我有什麼背景才這麼敢.......
ChanSP1970 wrote:想起以前小時候做的傻...(恕刪) 所以你是鼓勵樓主跟人家拼一口氣喔!?我的機車新買的時候,才停到鄰居的牆邊!隔天看到我的車被打爛,跑去派出所調帶子要告毀損還因為天色太晚看不清楚!後來車子拿去修好,可是我那時候就按對方門鈴要出來對質因為對方家剛好有監視器照到我車子!樓主也是裝俗辣說我會嚇到他老母~其實就是因為我找上門要求調帶子看看!只是那是私人監視器,對方不答應~我也沒轍!最壞的打算!頂多我去破壞他家監視器,潑他家外牆油漆洩憤!可是我沒這樣做!社會就是不是捨摸事情都可以講法律就通,有的時候,要學學一些聰明人如果有講話(不給停),那就是走文明,不要擋到人家做生意,最後又被砸車~因為若是監視器先被破壞,車主的車被打爛也是剛好~就好像我不知情去停到白木的鄰居家外牆!只是一天晚上也不行!重點是大家都是畫紅線的巷子~要扯捨摸法律!頂多抓到毀損罪,賠錢了事!沒抓到~自己認賠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