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寂之狼 wrote:
(轉貼~~)台南地區...(恕刪)
換個角度看...
地方議員有地方的請託及關說要交代
這是台灣地方政治的必然
公務員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也一定經常會面對民意代表的關切
這不是哪個黨上來或下去後才有的事情 (這就叫選民服務、亙古不變)
公務員在面對民意代表時當然可以疾言厲色、堅持正義
但別忘了、民意代表要對選民及請託人負責、尤其越到南部、這情況越嚴重
公務員要對法律、正義及地方百姓負責
雙方都有要負責的對象、但是如畫面中只出現聲音的那位女性公務員來說
在職場上(公務員當然也是工作職場的一種)、當承辦人在處理及面對異議者時
在旁觀者盡量不要插嘴或是煽風點火,姑不論您背後有多正義的光環
在談判的過程中、這樣插話的舉動真的很令人傻眼
尤有甚者、自以為牙尖嘴利、一副語不驚人死不休者,更是溝通時的大忌!
回頭想想、大家都是幫百姓做事、為民喉舌,民意代表如此、公務員亦是如此
總不好公務員偷拍後放網路上要大家公評 (目的是達到了)
修理後哩? 議員質詢時把處長?局長?課長?科長?主任?....抓到議會備詢台狗幹一番吧
冤冤相報何時了?
再怎麼有道理、也不要咄咄逼人吧?
希望這件案子有個美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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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會有人炮我吧 (以為我反對保護動物?)
畢竟、多數民意代表的形象確實很差
這次公務員執行的又跟"保護動物"有關
但我只是提出關於雙方溝通時所欠缺的內涵
與保護動物的議題無關
只覺得、"有理走遍天下"是一句成語,不是一條法律
我們謙讓的美德到哪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