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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定合理嗎?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像身分證申請新證時,原證就作廢了

這樣有什麼困難呢?

再說領藥時電腦裡也有記錄, 怎可能重覆領藥呢?

處方箋也有效期, 逾期是無法領藥的。...(恕刪)


我是不知道健保藥局是怎麼連線的..
但如果領藥時電腦會有紀錄的話...那還要處方籤幹嘛?
直接用健保卡領不就好了.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像身分證申請新證時,...(恕刪)

就說每間醫院電腦化程度不一定相同
我們認為怎麼可能的事,有時候就是可能
不要用自己的認知,就去認為那是理所當然的
我也說了,醫院的電腦化,在健保局沒規定的地方,不見得是完善的
要是真這麼完善,那我們在醫院應該可以直接健保卡一卡到底,不會印出任何單據
規定合不合理不是基層説了算

有院長信箱可以申訴

不然給蘋果報也可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
到醫院看病, 付了門...(恕刪)

使用者付費
今天沒有這項規定 妳會覺得那張紙重要嗎?
大家遺失都去找醫院重印 不用成本嗎?
上有記載個資 隨隨便便重印 個資外洩是誰的錯?
若就規定合理性來討論
那可就討論不完了
要不要說一下
假如有處方箋的領藥流程?

雨之行者 wrote:
大家遺失都去找醫院重印 不用成本嗎?
上有記載個資 隨隨便便重印 個資外洩是誰的錯?


印一張四百元合理嗎?

什麼叫隨隨便便重印?當然是出示健保卡證明是本人啊。

再說抽血單沒帶還不是可以本人出示健保卡重印。

這有很困難嗎?


tteffuB 特肥吧 wrote:
假如有處方箋的領藥流程?


拿處方箋到醫院掛號批價櫃台,讓工作人員查詢電腦資料後, 在單子上寫領藥號碼,

再到醫院的藥局領藥。


雨之行者 wrote:
使用者付費
今天沒有這項規定 妳會覺得那張紙重要嗎?


我就是覺得那張紙一點都不重要啊

居然要花四百元以及兩小時看門診。


slash410 wrote:
有院長信箱可以申訴


院長信箱申訴根本沒用啊

每天都有一堆人在大門口標示禁菸處抽菸,

向工作人員反映也沒用,

寫了院長信箱申訴也沒用


blood0819 wrote:
我也說了,醫院的電腦化,在健保局沒規定的地方,不見得是完善的



醫院要求重新門診付費, 讓醫生從電腦裡查你有處方箋, 註明遺失補發,
就可以再印一張給你,並不是電腦裡沒資料,只是要再付一次錢(四百元)才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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