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wen2157 wrote:如果開放個人持有槍枝,我是很贊成廢死啦!反正你都不怕我死了,我還怕你沒命嗎?...(恕刪) 個人也覺得廢死的配套措施就是學美國-"開放槍支"如同山繆傑克森演的"殺戮戰警",受害家屬受不了罪證確鑿的殺人犯在法院歹戲拖棚...最後持槍在法院媒體面前直接對犯人私刑...有人冷血殺人,就有人廢死 <= 怎麼看都像共犯結構...
殺人者不必死刑我比較好奇殺人犯出庭的時候受害家屬忍不住把殺人犯殺了那家屬殺人之後也波及費死團體的成員廢死團體會支持受害家屬免除死刑嗎?廢死團體不支持司法來決定一個人的生死但我的疑問是那廢死團體支持殺人犯決定別人的生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