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c wrote:先對發文的大大感到遺憾剛剛突發奇想到..大大這篇文章中也有出現那張『鳥照片』耶要不要馬賽克一下...反正鳥照片應該也什麼人要看.但被林先生看到了..搞不好來個二連擊也說不定 感謝提醒!已經文章中的鳥照片mark起來了。ahsuli wrote:已清除 你沒清之前我還不敢離席咧 呵呵有些談到偵訊的細節還要多斟酌 自行體會恕多言了 嗯…謝謝!多虧您的細心,不然,我真的都忽略了。
又是這位林先生阿~上次還因為打台大教授的案子獲勝訴而上報記得不久前同樣的情形再01也有發生過沒想到連cat版大也身受其害此外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還是小心點別將法庭上的呈堂證供公開出來(Cat快修改一下唷)其實只要不是基於營利~這類案件多辦會判被告勝訴
真的是倒楣我覺得這個林英典這樣的做法真的只會讓我覺得他很愛錢,想出名想瘋了根據連結新聞,人家國小老師也只是教育學生,沒想到他這樣也要告另外,根據發文者的文章也不過就是提倡旅遊,甚至提供照片讓大家多了解鳥類這樣他也要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