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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原則論』還是『結果論』?

這問題差不多等於是說,支持的是X理論,還是Y理論,然後基本上,
貓支持的是Z理論.

PS:
詳見組織行為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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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會丟出軟體這個問題就是同樣看到NB區大家煙硝四起
才有感而發
今天有些人會抱怨液晶螢幕有暗點 有亮點(其實我原先也搞不清楚差別)
堅持要換 可是也有些人認為這是公認的可接受瑕疵
其實各自觀點 很難說誰對誰錯
所以才會提出軟體問題更多的想法來讓大家思考:倒底該不該接受這樣的業界瑕疵?
至於科學舉證來證明軟體瑕疵的部分 其實不難 就像是很多微X的瑕疵都是專業公司發現的 像是防毒軟體公司 這個問題丟給他們就行了
如果扣除原先使用軟體前的合約問題
把資料蒐集一下 再檢附微軟自己提供修補程式的說明
附上給法官 他要不接受微X程式是有瑕疵的也難啊!
(我想大多數人還是認為微X的程式問題多多的)
當然 先決條件要做到~
回到討論主題 其實我一直覺得 爭暗點可不可以換這個問題蠻有意思的
真的能下定論誰才是對的嗎?
饒益眾生,而不望報;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惱,所作功德盡以施之;等心眾生,謙下無礙
我覺得沒有辦法下定論, 因為這並不是透過科學就可以證明的事, 這是每個人不同的價值.

從生產來說, 廠商會說, 我們購買的是某級品, 所以三亮八暗內可換, 那不到這一級產品的, 就用比較低的價格賣到其他地區或其他消費者身上.

而如果有一個顧客要求無任何壞點, 就表示:
1. 有其他顧客願意吸收符合廠商條件的產品
2. 店家或廠商以展示機或次級品降價出售.

那只要有顧客願意購買, 廠商賣得出去, 那就沒有任何爭議.


所謂對技術水準的合理期望
如果廠商能針對不同程度的不完美處提出不同的定價並執行
那爭議可能會減少
不過要執行這項策略要多投入額外心力就是
要完美的, 多付點錢吧...

我只能說: 以目前LCD的supply chain而言, $$關係到亮暗點數,

消費者的要求 - 品牌廠商的要求 - NB, monitor製造商的要求 - LCD供應商的能力.

其中就是以$$在卡關.

Defect Free(零亮暗點)? XGA而言 1024*768*3個TFT, 是 0.424ppm喔!

其實想想, 一樣尺寸功能的 LCD, 價差會到數千元, 其中當然許有其原因存在! 不過, 我也不方便說.

建議看清楚所謂的"服務及保固條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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