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chou wrote:
的確殺雞用牛刀....不過後來想想就當作訓練吧!!
要作實戰訓練那我跟大家講,拆成四五人一組,去支援洋局登檢和扣押船隻,大家有沒有印象押船押到反被押到中國去,因為漁民都很強悍,海洋巡防局是由警察保七改編的,因此他們上船去的時候如果中國漁民不配合,他們其實沒有能力壓制船上的漁民,沒有能力取得船隻的主控權,只能乖乖的被載回中國去,在海上武力就是實力,偏偏我們海巡署船隻的武裝滿單薄的,給警察一支M16他也未必打的準,如果船上有四五個步槍打得準的特勤隊是有點幫助,尤其是中國的鐵殼漁船要撞海巡署的塑膠船時,步槍打得準最少可以讓他們不敢撞過來,如果不用開槍可以幹贏中國漁民,把船順利壓回來,這樣的實戰經驗會比泡水比賽要實用,也可以進行戰術戰技的演進,問題是人可能不太夠支援整個西海岸的洋局,但可以支援金門馬祖和澎湖。
別被騙了.以我潛水經驗.潛水桶雙筒,最多70 分鐘,加上你有穿潛水衣,約2小時候
,手腳會皺皺的(表示脫水現象),這時身體開始寒冷,一定要起來,不然一定休克.
所以新聞聽聽就好.
airbag wrote:
要作實戰訓練那我跟大...(恕刪)
這個....若是我們直接拿實彈打大陸漁民可能馬上就開戰了吧 = =|||
您提的理由深談下去會牽到兩岸的政治面... 就跳過它~
小弟當兵之前 以為當兵每天就是超真實訓練
槍不離身 彈不離手
隨時都會緊急集合 下達狀況演練...
結果真的去當了兵 才知道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發呆打混的時間 多過訓練的時間
公差勤務出了一大堆 掃把拿的時間比槍還多 = =|||
我還記得當年台海危機時 我一直希望能夠休學然後馬上入伍...
當年馬路消息說 國軍會派自願役部隊去伊拉克支援連合國時 我就急忙去向人事官報到了....
最後我還是離開軍中退伍了
我說的這些 不代表什麼~
只是國軍所有的部隊 在沒有其它的訓練機會時
這種殺雞用牛刀的案例 卻不失為一個培養經驗的方法
當然那些泡在水裡七個小時的同袍們 是真的有點大材小用
有看過探索頻道專訪美軍特種部隊的訓練過程嗎?
不斷的訓練 不斷的演練任何有可能發生的狀況
因為 計畫是計畫 永遠趕不上變化~
所有的訓練 只是幫助你 當任務遇上變化 現實面無法照劇本走時 能有其它的方法去應對
或許今天的案例 只要五個人就能搞定它
只是當萬一出現變化時 這五個人能不能有效的去應變 也是很重要的問題
我記得 我們新訓中心連長說的話
你們領的是國家付給你們的薪水 是預支的薪水!!
就代表你的性命現在已經交給國家了 ~
不論刮大風 下大雨 就算接到命令要你去殺入侵者 你也沒有說不的權利!!
因為 你穿的是國軍的制服...
就法來說 不論今天海巡是不是浪廢了人力
只要是上頭交待的任務 就要完成它~
先謝謝您在海巡的服務 犧牲了年輕的黃金歲月
保障了我們的國土安全 ^^
也對您說聲辛苦了

不喜歡就不要在這邊破壞大家討論的氣氛,請你不要再這一欄發言了,我開欄文中九成的內容是說明油虫的情況和我兩則親身的偷油案件,也算是滿獨特也有趣的經驗,藉這個機會和大家分享一下,有沒有人看輪不到你管,你不想管我想說,只要不違反版規我就有權發表,你這種人就像之前有人自己不喜歡就叫大家不要再貼車禍分享文一樣,如果還要繞著『殺雞用牛刀』之外沒什麼可以跟大家分享的就省省吧。
acelucifer大大說的沒錯,那個政治問題我聽說過,不過如果在不開槍的情況下幹不贏中國漁民,我是認為那就不要叫自己特勤隊了,就像當初憲兵特勤隊到綠島鎮壓監獄暴動也是不用槍的,我猜海巡特勤隊應該是『軍底』的,不是『警底』的,徒手搏擊應該也要有一定的程度,另外如果要被衝撞之前可以朝漁船的駕駛室的窗口開幾槍應該可以嚇阻一下,讓他轉向那也就好了,不然那些PP艇遇到鐵殼船還真是...
>>就法來說 不論今天海巡是不是浪廢了人力
>>只要是上頭交待的任務 就要完成它~
acelucifer大大可以參考一下本欄第9號文,我是認為不同的方法也可以達成相同的任務。
PS:反正大家都要耗兩年還給國家,我也是,所以沒什麼辛苦的,正如開欄文中,主要是偷油罰錢而已沒有刑責,所以還可以聊天等天亮,如果是抓走私,我可不想被蓋國旗。
剛想起來之前有貼幾張會簽一艘走私香煙漁船的照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17600&p=15&cache=0
>>小弟當兵之前 以為當兵每天就是超真實訓練
>>槍不離身 彈不離手
>>隨時都會緊急集合 下達狀況演練...
相信我這樣子真的很要命,我們又沒有戰術背心,晚上要全副武裝,不過沒有槍、脫鋼盔放在頭旁邊,解開S腰帶扣,鬆開鞋帶,這樣子睡,是沒有『槍不離身 彈不離手』不過這樣搞過一陣子,叫營區安全演練,什麼大門被攻擊、油庫失火,白天晚上的搞,真的很要命,我是認為多教我們一些戰術方面的知識比較實在一點。
我認為軍隊最大的問題就是學名叫『上級長官』俗名叫『豬頭』的那些人,之前看過一篇文章,有去美國受過訓的年輕軍官向上級建議沙包太大會影響工事建立的效率,不應該用飼料帶,應該改喜到一人可以搬得動的重量,『上級長官』說,去美國受訓很了不起是嘛,.............從此黑掉,就像我們當兵的,不管阿狗阿貓,白痴智障比較先進去就叫學長,上面都被這些人卡滿了,有志氣的做不了事,混日子的如漁得水,沒個幾十年我看是改不了。
qqwen wrote:
案子都破了
為啥這樣否定人家的努力
難道海巡只能作海巡的事情
交通警察只能作交通警察的事情
刑警只能作刑警的事情
社會是真的需要這樣的分嗎
我是認為不好的事情...只要破了就好
管他怎麼破...最快方式最快速度....那就好
若甚麼事情都要循體制下的規定去作
那是不是又有人說...那些人腦袋是裝甚麼...甚麼都要照規定來嗎??
何必這樣呢?大家都生活在這個台灣....
這麼說好了,
當你是一個業務員,今天上級要你去做打掃的工作,妳認為如何?
當你是一個廚師,今天上級要你去做外場的工作,妳認為如何?
當你是一個老師,今天上級要你去做行政的工作,妳認為如何?
這種事不是完成了就好
如果改天你需要海巡幫忙,但海巡卻被派去作交通警察的事情,妳認為如何?
如果改天你需要交通警察幫忙,但交通警察卻被派去作海巡的事情,妳認為如何?
照規定來,是對你我及一般大眾的保障
但如果是緊急清況,如921 , 我同意你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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