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swinhoewang兄說法而且就如您所說的 步槍子彈的貫穿力流彈傷人的機率較低能把傷及無辜的機率降到最低.....這我倒是頭一次聽說步槍子彈貫穿力比90手槍貨其他手槍大多了,手槍子彈通常不容易貫穿一般人身體,而步槍子彈一個小孔進一個拳頭出,甚至連傷兩人也不足為奇,射程更是手槍好幾倍傷及無辜的機率更高啊
所謂的流彈傷人不是指貫穿二人是指跳彈步槍彈貫穿力強是指對剛性物體,打到比較不會東跳西跳打到人因為密度差異大加上翻滾效應,基本上貫穿的力道已經大減攔檢點的條伯伯拿步槍主要是要打車子人多的地方當然有其他的替代方案而且步槍彈道低伸遠比手槍彈打歪的機率低(老式45手槍跟貝瑞塔我都打過)至於大家擔心的貫穿二人不是不可能步槍彈沒打到車子 ( A )打到路人甲 ( B )之後貫穿甲再打到路人乙 ( C )A*B*C 的機率有多大呢?
其實我有點覺得跳彈、流彈之類的應該算是用槍意外之類的吧!?但是槍枝被搶被奪似乎也算是意外阿不過跳彈、流彈應該可以算是不可力抗的吧??因為即使是正確的用槍方式也還是有一定機率發生但是槍枝被搶被奪應該就不能這麼算了感覺要算是人為問題才是
連警察內部也有不該用步槍執勤的聲音...主因是殺傷力太大...緊急時反而不敢用...更合適的替代品也有...例如警用散彈槍...殺傷力不大...震撼力又夠...殺傷面積也廣...但是老話一句....國家沒錢吶...還是便宜的65K2充場面就好了...子彈又便宜...K2打人的話,只能老天保佑了...被軍用步槍的尖頭彈打到只有貫穿的份...
這都是可以訓練的, 目前臨檢,使用9MM彈頭或者40 S&W彈種或者橡膠彈頭的衝鋒槍就足矣.....可以考慮P90之類的衝鋒槍, 長度適中, 威力也不小 ,散彈槍同樣的可以考慮橡膠彈不過主要還是訓練啦 用啥槍都一樣! 一般基層員警 勤務煩瑣, 要在訓練 實在會有施行上困難度
一般執勤警察拿步槍,如果沒有經過嚴格訓練的卻不合適,因為應該由迅雷或是霹靂小組來使用會比較好!!有些國外警察(如香港)配用的MP5還只能半自動!!個人認為警察可以改購買T91,並請聯勤生產減葯子彈,或是圓頭步槍彈,以降低殺傷力與射程還有....美國FBI改用10厘米子彈,原因是9厘米的穿透力不足,更重要是擊中目標時產生的動能不足以制止目標行動(打中歹徒的時候,歹徒還是可以繼續開槍直到神經反應到疼痛;但是10厘米子彈可以在擊中瞬間以動能將歹徒往後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