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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持槍警戒方式好像和軍方不一樣

引用swinhoewang兄說法
而且就如您所說的 步槍子彈的貫穿力
流彈傷人的機率較低
能把傷及無辜的機率降到最低.....



這我倒是頭一次聽說
步槍子彈貫穿力比90手槍貨其他手槍大多了,
手槍子彈通常不容易貫穿一般人身體,
而步槍子彈一個小孔進一個拳頭出,甚至連傷兩人也不足為奇,
射程更是手槍好幾倍
傷及無辜的機率更高啊
所謂的流彈傷人不是指貫穿二人
是指跳彈
步槍彈貫穿力強是指對剛性物體,打到比較不會東跳西跳
打到人因為密度差異大加上翻滾效應,
基本上貫穿的力道已經大減

攔檢點的條伯伯拿步槍主要是要打車子
人多的地方當然有其他的替代方案

而且步槍彈道低伸
遠比手槍彈打歪的機率低
(老式45手槍跟貝瑞塔我都打過)

至於大家擔心的貫穿二人
不是不可能
步槍彈沒打到車子 ( A )
打到路人甲 ( B )
之後貫穿甲再打到路人乙 ( C )
A*B*C 的機率有多大呢?

horace_lee13187 wrote:
不過以前聽教官說被步...(恕刪)

試想看看,假如長槍的射出點有一個碗大的傷口
人體的器官有幾個臟器可以承擔這麼個大小的損失呢!?
其實我有點覺得跳彈、流彈之類的應該算是用槍意外之類的吧!?
但是槍枝被搶被奪似乎也算是意外阿
不過跳彈、流彈應該可以算是不可力抗的吧??
因為即使是正確的用槍方式也還是有一定機率發生
但是槍枝被搶被奪應該就不能這麼算了
感覺要算是人為問題才是
雖然說是各人造業各人擔
但是有可能還是會有其他無辜的民眾會受牽連
這就不只是各擔各業的問題了
連警察內部也有不該用步槍執勤的聲音...主因是殺傷力太大...緊急時反而不敢用...
更合適的替代品也有...例如警用散彈槍...殺傷力不大...震撼力又夠...殺傷面積也廣...
但是老話一句....國家沒錢吶...還是便宜的65K2充場面就好了...子彈又便宜...
K2打人的話,只能老天保佑了...被軍用步槍的尖頭彈打到只有貫穿的份...
這都是可以訓練的, 目前臨檢,使用9MM彈頭或者40 S&W彈種或者橡膠彈頭的衝鋒槍就足矣.....

可以考慮P90之類的衝鋒槍, 長度適中, 威力也不小 ,散彈槍同樣的可以考慮橡膠彈

不過主要還是訓練啦 用啥槍都一樣! 一般基層員警 勤務煩瑣, 要在訓練 實在會有施行上困難度
引領國家民族從幽暗走向光明是吾等的心願 -
國家目前財政不太好...只能選國造的...請聯勤做"應該"會比較省...
一般執勤警察拿步槍,如果沒有經過嚴格訓練的卻不合適,因為應該由迅雷或是霹靂小組來使用會比較好!!有些國外警察(如香港)配用的MP5還只能半自動!!

個人認為警察可以改購買T91,並請聯勤生產減葯子彈,或是圓頭步槍彈,以降低殺傷力與射程

還有....美國FBI改用10厘米子彈,原因是9厘米的穿透力不足,更重要是擊中目標時產生的動能不足以制止目標行動(打中歹徒的時候,歹徒還是可以繼續開槍直到神經反應到疼痛;但是10厘米子彈可以在擊中瞬間以動能將歹徒往後推)
總比小弟當時所見僅用一隻右手抓著65的護木強上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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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手持長槍


讓我想到 "藍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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