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講一下去年買房子的流程,我是前年買的預售屋,那時自己帶了印章蓋了買賣合約,印章沒留下來。到了去年3月對保時,自帶印章到建商配合的銀行對保,在銀行開戶及對保資料蓋章(當時有提醒銀行要撥房貸給建商要先通知我),代書也在現場,銀行部份處理完再給代書印章蓋相關文件,然後印章就帶回,之後也沒再用到印章了。到了五月建商通知要驗屋,共驗了兩次(記得有問題就不要同意交屋,要求建商改善後再去複驗,一直到OK為止),才準備交屋,在交屋前二日有接到銀行電話說要撥款給建商,我也同意。過二日後,到新家大廳交屋,建商員工在現場已準備好相關東西點交(如:鑰匙、所有權狀、費用明細、發票...等)關於水電費,剛好六月中就有帳單,所以建商有說帳單來時,我先繳,再去向請錢。
chun9677 wrote:我來講一下去年買房子...(恕刪) 嗯嗯!印章我都留在身邊了,而您提到的,請銀行在撥款前先電話通知←這點不錯,學起來。明天在打電話通知銀行〈應該不會還沒交屋前就撥給他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