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8300307 wrote:
這幾天已經看到好幾則...(恕刪)
感覺政府是不是變相的鼓勵民眾私刑殺人?
如果某A跟某B有深仇大恨,天天去跟蹤B的出門行程,
掌握到一定程度以後,某A在車上埋伏好,等B出門後,
灌兩口高梁酒下肚,再以時速150撞死某B,這樣不就報仇了~~
還可以因為酒駕判個幾年,庭上表達悔意,入獄後再表現良好,沒多久就出來了~~
報仇還有免錢飯可以吃咧....
我欲隨風 wrote:
哈哈哈...別真的把台灣想成一個國家好嗎...
台灣政府只是一堆蛀蟲組合起來...不停的蠶食這塊土地..
人民只是這塊土地上的花花草草而已..
你會為了踩到一朵花而難過嗎??我相你不會...政府更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