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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牠會認為這樣只會關一輩子?請法務部積極執行死刑!!

判死刑就一定會死嗎?

判無期徒刑就一定會關到死嗎?

殺人的有人權、

那被害人呢?

浴乎沂 wrote:
一個單純想換牢飯吃的人是不會用這種方式下手的,他會在眾人面前犯法,而且多半是和錢財相關的犯行。

把小男孩誘至廁所中殺害,比較像性變態者幹的事。...(恕刪)

我也是這樣認為,

如果想吃牢飯,殺完人幹嗎要逃走,不會在那裡等警察嗎,

牠被抓到時,還表示,還會繼續殺人到警察抓到牠為止,

牠除了是性變態外,還以殺人為樂,

這種人對社會危害太大了,

應該要判死刑,而且要快..


千葉先生 wrote:
等等 廢死聯盟 會出來……
不現正在鋒頭上要晚一點。



懶教安捏貢, 動寶比人苯有guts喔

動寶已經發聲說不要砍了那兩隻狼狗

不過咧

小弟我覺得,應該:

動寶去聲援這禽獸
人苯去救兩條狼犬

這樣

bibico wrote:
(恕刪)為了造就廢死的崇高理想,
風險由社會來承擔..


確定提倡廢死的都是為了崇高理想,而不是有些人是為了不能說的秘密?

next5801 wrote:
這樣是叫哪些想死的人,記得多殺點人比較划算嗎?


死刑存在時,犯罪的人需自己斟酌罪行是否會被判死刑.
殺一個人有可能被判幾十年,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殺二個人有可能就是唯一死刑.
但死刑不存在時,才是鼓勵犯人不管殺幾個人都不會被判死刑.
壞人當然有恃無恐地大肆殺人,反正頂多就是多吃幾年牢飯.
法律至此已完全敗壞,毫無約束力可言.
台南10歲男童案就是台灣法律敗壞的最佳寫照.
只怨嘆那位小天使生錯在一個充斥著恐龍法官及廢死聯盟的國家.
願他一路好走.
等等廢死會跳來說,不執行死刑的是法務部長,不要搞錯目標,他們沒有公權力,只是可以去抗議

風雲~ wrote:
怎麼可能關一輩子我看...(恕刪)

真的這樣我當初用殺的不就好了
幹麻還去報告教官
牠只是以想坐牢來掩飾牠的嗜血而已,

前一陣子 ,不就有一個想坐牢的, 只是在超商小搶了一下,

之後就等在現場等警察來, 連一個人也沒傷害到,

人家那個才是想坐牢,

這個禽獸則是嗜血, 警察別被牠放的屁給騙了.
crab69 wrote:
他為何會這樣認為?因...(恕刪)

南部大部份都是支持你說的這個新上任政府,說不定馬作很爛他們也是選不上
所以不覺得這個南部小孩被殺
冥冥之中自有天數
綠色黨再南部支持度比較高
雖然他爸媽說不定是支持藍的
只能說他們衰
被地虎國的帶賽
反正過一陣子大家又遺忘掉這件事了 最後又不了了之

殺人的當然錯了應該判死刑

但是當殺人犯搶劫犯愈來愈多的時候白癡政府(現任 前任都是)卻不懂得反省...

殺一個是無期 兩個也是 甚至判了死刑也只是判好看的不會執行

只能說他媽的爛法律

我回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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