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elle wrote:you are be...(恕刪) 參考: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條(立法目的) 為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不受非法侵害,並確保國家安全,維持社會秩序,特制定本法。【相關法規】法院辦理通訊監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第2條(通訊監察之限度) 通訊監察,除為確保國家安全、維持社會秩序所必要者外,不得為之。 前項監察,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