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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了兩條人命,還要辯論要不要判死刑!

wallacefly wrote:
假釋是集點數 符合 資...(恕刪)

sorry沒關過 比較不懂假釋常識 請見諒


不好意思
本人不合閣下審美觀
既然那麼愛跟愛吐嘈我
麼沒看到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974259&p=1#btn
回應版主
殺小孩 女人的還是先槍斃吧!
沒第二句話
這年頭科學辦案
普通人在路上跌倒就唉北叫母開記者會哭哭要國賠
請問還會有冤獄嗎?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61個死刑犯
如果真怕人權組織
他國干擾
我看也不必公佈
一次秘密處決
事後再說
反正要被囉唆也這麼一次
分批進行要被囉唆幾次呀

怎樣
夠狠吧
wanga
拿李案來相比,殺人跟迷姦竟然差別這麼大....

這樣以後會不會淫魔改變做法......姦淫到死為止......
E見鍾情,獨E無二,The Best or Nothing, Only Mercedes-Benz!
自己造孽自己擔~希望廢死的那些人不要造業禍害自己子孫~深思阿~

wanga wrote:
61個死刑犯如果真怕...(恕刪)




wtsc777 wrote:
雖說這種討論已經到爛...(恕刪)




廢死聯盟真是佛心來的,推動台灣成為世界犯罪天堂第一名完全不遺餘力。^^

有時候很想知道廢死聯盟的成員是不是天道盟啦、竹聯幫這些大哥發起的?

真的很有GUTS!

再怎麼重的罪行,通通可以再三更審。有力啊!
我用600D寫日記
該槍斃的就快點斃~
政府一直喊沒錢~
但卻花大把鈔票在養那些冷血殺人犯~
他們不該死???
有想過被害者面臨死亡的恐懼與無助嘛???

只要不是冤獄~就通通伏法吧!!!

廢死聯盟真的很討人厭+1

做越久,忘越多;老鳥狀況比我多! wrote:
殺人可以關3年就出獄,我第一次聽到。



獄中表現良好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

基本上要不是真心悔改就是很會演戲,我覺得是後者啦。
廢死聯盟應該公布所有自己人的個資

好讓這些死刑犯出獄後可以去她家跟他家人感謝
台灣的司法已經爛掉了啦
上次看到一個新聞
有個父親性侵自己的女兒多達300多次
法官依照一罪一罰~判該父親2000多年的刑期
合併執行"10年"!!
判2000多年只要關10年
我不懂那還要一罪一罰這種東西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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