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是要向"金管會保險局"或是"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吧! 比向公司抗議有效多了.... 再不行或是進度太慢,叫立委議員出馬也是很有效。現在保險公司(特別是所屬業務員)素質良莠不齊,挪A補B來"借用"資金的事常有所聞 ~~~ 別太相信你的業務員了.... 多賺的不會分給你,但要錢的時候,你的信任將是這些惡質業務員最好的提款機+週轉金....
rabbit76533 wrote:打在這裡是希望 有買國泰人壽保險的人 和產險的人快快止血吧 這間公司爛到不行了或是好好的審視一次你的保單 不要出了事情 才發現業務根本沒幫你保國泰人壽 拒絕往來!收了你錢 退你保單! 小錢審的很快大錢當然要A你
保險消費爭議,請透過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他們做出的評議決定在一定金額下,業者除了必須接受外,評議決定還可拿去法院核可,效力等同法院判決。01的鄉民無論如何挺你,都沒法爭取到你要的,除非他們捐款給你。保險業者每年的理賠件數及理賠金額可在保險局或是各家保險公司的公開資訊以及發行刊物裡查到,另外報紙也有揭露前半年評議中心案件的處理結果(依相對人請求或是駁回的案件數比),理性的鄉民看到數字,自然知道代表的含意。
我只能說您遇到了不好的業務人員!如果保險有照會 (意思是 保險公司覺得有問題 可能不承保的時候)業務人員 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客戶因為 沒有人能保證 照會的這一段時間 會不會有意外而且 照會期間如不能處理完畢 保險公司會視作退保 或者 業務人員申請處理時間展期當然 照會期間 保單依然有效 !! 保險公司要負理賠責任那您的案例看起來 幾點分析跟結論1.保險公司沒錯 : 該通知您的 是保險業務人員2.11月份的保單 1/30才生效 是業務人員 不理會照會 讓保險超過照會期間 保險公司要退費給客戶但是 業務員沒有提供 您的退費銀行帳戶給您 導致無法退費3.您的保險業務人員 最後可能在您出事了 才想到要幫您承保500萬意外險 所以急急忙忙的在1/30日前重新送件在上面的流程 您有發現 哪邊是問題點嗎 ?保險公司按照公司規章處理 只是 下面的第一線業務人員 不專業 也不重視客戶讓客戶損失了建議您1.一定要告業務 因為是他 讓您蒙受損失2.保險公司也未盡督導責任 也順手告保險公司拿回您該有的保障!
rabbit76533 wrote:因為家母跟一個國泰專..二月過去了 三月過去了一直到前陣子 八月底 我才想到 不對阿! 都半年過去了 一點消息都沒有.(恕刪) 都半年過去了 一點消息都沒有老兄啊! 如果你說的都是事實.還有證據.都混過了半年..你還再跟保險公司鬼扯!!!是不是美美比較漂亮???你現在要找的是金管會下屬的""保險局""跟保險公司糾紛!! "如果你對.無違法!有證據"....那就要趕快再第一時間跟保險局立案..事情直接給他檯面化!!這樣誰都吃不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