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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請問一下有關父母離婚後父親死亡的遺產或債務~

開P800撞火車 wrote:
其實我是想~~...(恕刪)


樓主的繼承順位與你未曾碰面的(同父異母)子女是相同的..

所以快去辦拋棄繼承 , 得知消息部份就寫最近日期 , 否則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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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順序:

1.依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
(2)父母(不含繼父母)。
(3)兄弟姊妹(1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2其子女無繼承權)。
(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不想要有任何瓜隔的話,那就去你父親死亡的當地法院花一千元辦好拋棄繼承就好了,好像要帶你的印鑑證明、印鑑章跟戶籍謄本,還要寫繼承系統書,書表在法院可以買到,三元,我一個半月前有去辦過一次,我父親也是在去年12月底過世,我是幫其他有繼承權的親人辦拋棄繼承,而我是唯一繼承人。

父親的配偶跟直系子女都有第一順位繼承權,你也是其中一位享有繼承權的人,你不想繼承,就要去辦好拋棄繼承,你理論上應該還有兩個月的時間可以去申辦吧?因為你現在才曉得、被告知需要繼承。


感謝大家的幫助~~我現在心裡大概有個底了~~

我明天應該會先請母親那邊有做代書的朋友幫忙一下吧~~

其實我在想~~會不會有可能因為有債務~~父親方面的親戚已經幫同父異母的兩個妹妹放棄繼承~~而我現在變唯一的繼承人~~所以職災補助啥的要我簽名蓋章~~

剛聽到這消息心情真的是蠻怪的~~他們一開始還不跟我說父親幾時過世~~我跟他們說如果要我送父親上山我可以去~他們才跟我說我父親去年12月就過逝了~~

應該是寫一寫週一就會處理完吧~~哀~假日又要不好睡了


開P800撞火車 wrote:
哀~假日又要不好睡了


不管怎麼樣,父親大人還是跟你血脈相連的一個人,雖然有那麼長的時間沒有陪在你身邊,但父親大人也已經走了,就讓一切不滿或怨恨,隨著父親的過往,也變成過往雲煙吧!?心裡懷念自己的父親,也是為人子女至少的心意了。
台北市 及 新竹市 中華電信的3.75G 可以用啦!!!!
建議樓主使用「限定繼承」。

這與「拋棄繼承」不同之處在於限定繼承對所有繼承人有效,

所有的繼承人之中只要一人提出限定繼承,則所有的債務僅從您父親的資產中扣除,

如果有剩還是可以繼承,如果負債就不必管了,意思就是扣到沒錢為止。(我想您就是擔心負債的部分)

但是如果您用「拋棄繼承」需要小心別把債務拋到別的家人頭上,

現在社會上有很多案例就是不懂得使用「限定繼承」才造成的悲劇。

請謹慎使用拋棄繼承。
基本上職災補助這方面是否未亡人去辦理就可以?哪會輪到你?

我是聽過一個案例是騙印鑑或印章後,其實是一張財產轉移委託書。
企圖取得你的授權然後來與你爸爸現在的妻子來做土地等轉移的委託書等

先詳細瞭解一下或打電話去勞保局問問看
我和樓主也是類似的請況, 父親和母親鬧翻了, 然後我和母親在一起..
不過唯一的差別是我父親尚未過世..
所以這方面的問題也造成我很大的困擾..
明明不想和父親有任何交集, 就為了"二個月內"要放棄繼承的規定,
害我每一二個月就要接他一次電話
會接的原因, 只是為了知道他還活著(等他死了我就馬上辦拋棄繼承)
真是惡法擾人阿!

樓主加油!!一切小心行事!!
hkwu wrote:
為了"二個月內"要放棄繼承的規定,
害我每一二個月就要接他一次電話
會接的原因, 只是為了知道他還活著(等他死了我就馬上辦拋棄繼承)
真是惡法擾人阿!
...(恕刪)


不孝女:等妳『知道』他死了,兩個月內辦拋棄繼承或三個月內辦限定繼承就可以了。不必每一二個月就問他死了沒

不會駛船嫌溪彎,自己不懂法就說是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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