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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真的拿錢出來給他?

這種婚姻
妳應該考慮要不要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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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拿出來.....除非房子是在妳名下......
身邊有很多實例......請再三考慮.....
小魚2486 wrote:
既然我有出錢, 所以我希望可以登記在我們兩人共同名下, 但是他表示因為貸款方面要抵他的所得稅, 所以房子要在他的名下


不是這樣的吧......
我房子也是我跟我老婆兩人的共同名下,
貨款人只有我,這樣也行啊......

那就房子登記在你們兩人名下,
然後貨款人由他去貨.....
再怎麼沒擔當的男人 都不能向女朋友要錢...
越單純糾紛就越少
糾紛越少事情才好處理
安安 你好 幾 歲 住 哪
房貸利息可以抵稅沒錯
但是結完婚後應該是夫妻共同申報吧
誰報不是都是一樣嗎..........

沒有擔當的男人.......
要買房子連這麼一點錢也拿不出來..............
既然沒錢買就去退訂吧...........
沒有買房子也是可以結婚的不是嗎
再過一陣子男生的真面目就會露出來了

取老婆當然就要養老婆啊............
小魚2486 wrote:
我有一個交往超過一年...(恕刪)

樓主別忘了!去年社會板騙婚事件,女主角的內在外在都給男主角了,結果還是一樣.寧缺勿濫
既然他的收入比你多很多,應該出的起200萬吧??

聽樓主的描述,對方對於金錢非常的計較
甚至已經告訴你婚後他不會支出家用
心態相當可議!!
該不會籌備婚禮的金額也是樓主自己付出吧??

請樓主三思!!
該考慮的不是兩百萬該不該出
錢,再賺就有了

從你單方面的描述中
我認為比較值得考慮的是這個人該不該嫁

我覺得你已經夠讓步了
只要求登記共同財產
照我看來,房子應該登記在你名下才對
貸款當然還是他付

還沒嫁過去就被這樣凹
我很難想像嫁過去之後還會有多少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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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魚2486 wrote:
但是連同他的家人也很不諒解我, 他們認為房子也是我要住的, 而且我才拿200萬出來,貸款方面是他們兒子要付,我卻堅持要登記在共同名下, 是非常計較的行為


這種事情需要跟家人商量?
跟自己家人講女朋友的不對?

看不出來男方想結婚的誠意在哪?
因為想牽著 Awen 的手, Max 開始用左手開車...
在騙人吧。

貸款利息要抵所得稅,房屋所有人只需要在被扶養就可以了。

我自己沒房子,每年報稅都是拿我爸的房子貸款利息在扣抵的!
因為我扶養我爸~

何況,夫妻報稅本來就規定要合併申報,只有結婚第一年可以選擇分開申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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