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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拍照要小心, 拍到裙底變性侵....


brexchen wrote:
台灣這種左手念經, ...(恕刪)
本日最中肯
單車騎天涯,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車單人不單~~單車●頑童
我是香港人,這次修法建議有01網友認為是爛法律,我又忍不住來發表一下意見了

納入性侵犯罪不等於程度等同性侵,只是現在偷拍裙底通常會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遊蕩罪來提告
現在只是完善法律,我相信罰則會回到合理方向

另外,這次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廢除14歲以下男童無性交能力的普通法推定
還有建議將強姦罪改為無分性別,由以往只有女性才能成為強姦的受害人,變成男性亦可成為法律上的受害者
這個英國留下來的法律已經有點過時了,連英國自己也修例了,不明為何是爛法律,我們都很重視法治的

身為男性的我,總體來說是歡迎的

fwfung wrote:
由以往只有女性才能成為強姦的受害人,變成男性亦可成為法律上的受害者
...(恕刪)


古時候 只要女子大喊 非禮時 在第一時間 好像大家都是先狂打旁邊的男子! 這是什麼怪理論阿
就算事後還了該男子清白 在但當時 好像都是只相信女人講的是真的!


沒聽過 你講出來 還沒有人會相信
jackual0612 wrote:
沒聽過 你講出來 還沒有人會相信...(恕刪)


敢情是閣下的經驗談?
好可憐
沒關係說出來給大家聽

noelle wrote:
敢情是閣下的經驗談?...(恕刪)


所以閣下就是 仗著女人身份 自認為 反正只要用 大喊非禮 這種老招 雖然是很老的招式 但好像很少有不成功過!

jackual0612 wrote:
去香港的人應該是多到爆吧! 而且香港又近 過幾年誰還記得勒


如果有一天去了 不就




jackual0612 wrote:
這也是 香港過人的地方 不得不佩服


死撐也撐不了多久! 就好比 有一位反對5號公路 死都不肯走5號的名作家人士 但有一天被記者逮到直接走5號到宜蘭 被逮到時一度不承認身份 其實記者早就釘上

最後只好很低調的表示 因為趕時間所以走5號


jackual0612大大 真是熱心 都四處想幫人
不過因為太多大大的問題 讓jackual0612大大沒辦法幫人 只能安慰其他大大
真是熱心~~

fwfung wrote:
我是香港人,這次修法建議有01網友認為是爛法律,我又忍不住來發表一下意見了

納入性侵犯罪不等於程度等同性侵,只是現在偷拍裙底通常會以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遊蕩罪來提告
現在只是完善法律,我相信罰則會回到合理方向...(恕刪)



說不定只是 "性侵" 用詞不當

等到立法完成, 看實際的罰則吧!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jackual0612 wrote:
去香港都是去血拼的 or 在轉機的 ...(恕刪)

1. 我不去香港血拼

2. 去歐洲, 我會選擇從日本或泰國轉機

3. 三通之後, 我已經很多年沒到 (過境) 香港了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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