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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朋友被恐嚇了.他卻不知要怎麼處理..

所以還是少上網多唸書才是王道阿!

報警啦....
連報警都不敢
難道要換你朋友找黑道去賭他嗎??
EDIT wrote:
我朋友的心態不會是因...(恕刪)


這一點,老實說,小弟不怎麼相信!=.=

雖然我不是你朋友,不太瞭解!

說他不是因為這個頭銜或身份而想認識他?

基於好奇嗎?如果是這樣,可能會更容易被騙或被利用吧!

然後就演變成恐嚇!



嗯..
我覺得好奇心真的會殺死一隻貓
像我也是那種好奇心很重的人
所以朋友常常會叫我小心
在跟同學去看車靈後
同學就說看你還敢不敢亂撿東西
所以現在不論是在哪邊認識的人
我都會跟比較熟的朋友說我最近認識了怎樣的人
彼此知道近況發生事情才有跡可循
不過聽到那種頭銜
可能我以前常遇到愛唬爛的人
當我聽到朋友跟我說時
直接跟他說是虎濫的吧
我朋友應該是外表何他胃口才會繼續聊下去吧
網路這個媒介
沒辦法真實的碰觸到對方
所以外表對某些人來講
就排到了第一位

要不要報警取決於他
我只能從旁建議
因為對方不是威脅我
所以我報警也沒什麼用
這世界什麼人都有 新聞不是有個大學生被神棍性親兩年嗎?

陰陽合體可以改運 這個都信 被片被拐還能騙誰咧?


拿著手機簡訊去警察局告對方恐嚇 這樣不就好了
基本上報警就可以還聲請法院強制令。

黑道就可以無理嗎? 黑道不講理也會被公幹。

江湖有江湖的規矩.... 搞這種事通常是卒仔比較多.....
EDIT wrote:
我想現在的社會給手機號碼不算什麼(恕刪)


可能我老了吧.......我可不認為給手機號碼不算什麼......

別忘了...關機是"所有人"都沒辦法利用手機找到......

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囉....
愛車...Accord 7 車機...Garmin Nuvi 350 行動裝置...NOKIA N73-->N97-->ASUS PADPhone 2
哪幾個黑道會耍這種下三濫的手法,不要被騙了,這種不入流的"憋三",只會嘴吧唬唬而已,亂槍打鳥,
10個有一個上當就賺到,跟詐騙集團手法如出一轍。
我也覺得因為這樣要找黑道恐嚇真是勞民傷財

聯絡不到就算啦
以前沒手機的年代社會一樣繼續前進
人與人的關係也維持的很好
而且現在網路發達
很多人除了用手機
也會用MSN即時通SKYPE等軟體來聯絡彼此
所以我覺得還好
依刑事訴訟法第228條.你可以幫你朋友跟檢察官提出告發.而你朋友自己可以去找檢察官提出告訴.他已經構成恐嚇罪的惡害通知了.請他把電話號碼跟msn的對話保留.當成證據.請檢察官對他開出傳票.祝你好運....
iPOD果然是好物.我的音樂都塞不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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