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有同事因對於這經理的做事態度不滿,所以向別的部門PM同事抱怨。
正義感超強的PM也覺得這個團隊如果繼續這樣下去是會潰散的,於是乎就跑去向我處長聊了一番。
風暴來了..處長找了經理來了解一番並將我同事說的那些話一五一十全部說出,連帶OOXX也一起說(我同事在氣憤
時的語助詞)。之後...我同事被經理叫進會議室狂幹兩小時,完了之後叫我同事以A4紙用電腦打字....
"切結書 本人XXX以後絕不在XXX的背後搬弄是非及毀謗名譽,如有再犯願意賠償罰金一億元整"
內如大意大概是這樣,但金額絕對正確。我同事被逼著含淚簽名及跑到文具店買印泥蓋手印,有另一可憐同事也
在那時被叫進去蓋"見證人"欄位的手印。
我同事在事後很後悔,要不是為了那四個小朋友也不願如此受屈辱....
我當下閃過一個念頭:"哪一天搞不好會輪到我",當天晚上我就到104找工作了。
社會上真的什麼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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