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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案件越來越多,這樣做值得嗎?

她搭飛機從大陸回來投案了
剛剛看新聞看到的...........
在親情還有諸多因素的勸說之下.............

唉.........該說啥呢?
只能說這樣子的犯罪行徑真的太傻
但是還是為她的投案表示欣慰啦!!


相較之下
我們的"王董" 大概永遠不會回來吧
反正他們家在LA有錢有房子
請最貴的移民律師 他說不定就會從台灣護照被註銷的人變成美國人了.....






以一億為準!

你『有能力』A 走一億以上,才『有能力』逃走,過好日子。

只有一億以下的,就乖乖安份點幫人家工作,不要肖想 A 錢做白工了。

想想那個單蠢小女孩 A 走兩千多萬,實際帶在身邊的錢有多少?

逃到澳門,人生地不熟,又沒有資源,人脈,….怎麼活下去?
郎悶細挖邰耶 wrote:
"才&...(恕刪)

是的!“才”二千多萬!
如果是正常過生活當然很好用,但這是“犯罪”所得,不知道會有多少蒼蠅會來分一杯羹
更何況在國外,恐怕撐不了一、兩年......
盡情歡呼吧!日後自己遭難,請不要怪人無情地訕笑!今日特此紀錄下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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