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搭飛機從大陸回來投案了剛剛看新聞看到的...........在親情還有諸多因素的勸說之下.............唉.........該說啥呢?只能說這樣子的犯罪行徑真的太傻但是還是為她的投案表示欣慰啦!!相較之下我們的"王董" 大概永遠不會回來吧反正他們家在LA有錢有房子請最貴的移民律師 他說不定就會從台灣護照被註銷的人變成美國人了.....
以一億為準!你『有能力』A 走一億以上,才『有能力』逃走,過好日子。只有一億以下的,就乖乖安份點幫人家工作,不要肖想 A 錢做白工了。想想那個單蠢小女孩 A 走兩千多萬,實際帶在身邊的錢有多少?逃到澳門,人生地不熟,又沒有資源,人脈,….怎麼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