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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在高速公路繳費時,使用「回收票」的?--附高公局回信

寫去這邊看看會有什麼回應
http://www.motc.gov.tw/hypage.cgi?HYPAGE=mail.asp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其實我也不敢肯定

我只是依照經驗跟字面去聯想而已

因為40元的那種須要人工給收據且須加蓋日期章 收據自然就無法回收再利用 某些程度比較起來有些浪費

而38元的只需回收然後直接糊頭 就可重新販售 那這樣不就叫回收票嗎?

所以文案上寫建議使用回收票 省錢省事 好像沒什麼不合理啊...


PS.糊頭是印刷加工的名稱
即以需要張數為1落
整理齊之後在單側糊上膠
等乾了就變成一本了
Arel wrote:
而38元的只需回收然後直接糊頭 就可重新販售 那這樣不就叫回收票嗎?
所以文案上寫建議使用回收票 省錢省事 好像沒什麼不合理啊......(恕刪)


這應該是回數票才對,我想應該是當初印刷前校稿人員沒有發現到吧....

就算像您說的,回收後重新糊頭就可以重新再販售....

但是別忘了,每本回數票都有所謂的流水號....

若是像您說的,那應該很難兜得起來吧....哈哈...


本來以為有人kuso,遂打電話到泰山收費站請教,經站內人員查詢結果
沒錯!真是印刷錯誤。
報告完畢!!
台灣加油
謝謝樓上的 blueliata 求證,查出了答案,也證明我不是在kuso,謝謝。kuso的是高速公路局啦!

Snow wrote:
寫去這邊看看會有什麼回應
http://www.motc.gov.tw/hypage.cgi?HYPAGE=mail.asp


有,寫信去會有反應,不過,回了等於沒回,

您看看,下方的「回信內容二、」還有多餘的標點符號沒清掉,審核品質真的很粗糙。

有圖有真相,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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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會不會被記者拿去當作新聞播啊!

現在的新聞很多都是網友的討論,
然後被無聊的記者當作[獨家]


注意一下往後幾天的新聞吧
真相大白...

也上了一課~

佩服版大追根究底的精神
這社會就是有這種吃飽閒閒沒事幹的人,真讓人羨慕呀!
kiki wrote:
還有多餘的標點符號沒清掉,審核品質真的很粗糙。...(恕刪)


看起來像是程式產生的,可能很少人用,所以就一直沒發現。
輕微一點的,可能就是被某家腦殘的記者拿去當獨家。
嚴重一點的,就是被某位立委拿去質詢高速公路局的官員,然後高喊xxx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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