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歪ⓨ wrote:
當初口頭答應 月薪5萬 請一個工程師 對她專業度不滿 可以只發2萬元月薪給他嗎?
當初應徵一位工程師近來
發現 覺得這工程師的工作 不需要到5萬
我可以只發他2萬元薪水嗎
法定工資 不是規定 最低 18XXX嗎?
我給她2萬 應該不違法吧?
還是我甚至可以給他 用時薪 103來計算
好扯!! 全憑主觀認定就要大幅改變員工薪水,而且一降就是由五萬變成基本工資,感受不到作為雇主的誠信。
以後誰敢跟這家公司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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