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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恭喜你
首先,先恭喜樓主~~

在事件發生後我也是將它列入拒絕往來名單~~

我想..我只是小小消費者,也只能這樣來抵制了
恭喜你阿~可以回到正常生活~^^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
原討...(恕刪)


辛苦樓主了~

不得不說碰到這樣的廠商實在是讓人感到.....

個人的抵制行動仍在進行中

另外的題外話

當初那隻大放厥詞的褲襠鳥知道了判決結果不知道要再怎麼凹下去哩
更扯的理由是啥?

話說那個要捐2萬的躲去哪了?是不是到海邊玩沙去了?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恭喜恭喜



那個在內褲養鳥的怎麼一句話都不吭了

當初不是嗆很大說要捐多少

一審出來後就裝死連個屁都不敢放了

迷之音:把阿嬤還給我...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恭禧大大打贏了這場硬仗
本人無法提供實質的幫助
但自從看過大大的發文後至今就沒再買過維大力的產品
版大真的幸苦你了
天理尚存啊, 樓主一路走來辛苦了.

小弟惟一能表達支持之舉, 也是從那事件後就將它列入拒絕往來名單~~
恭喜樓主
七月普渡又快到了,大家記得提醒親朋好友拜拜時不要買錯飲料
不知道可不可以問問...
那..廠商敗訴的結果是??

有要賠償或道歉之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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