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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未成年半夜不敢買東西吃了 8/12更新

冰隱霜心 wrote:
今天在家看個電影,不...(恕刪)

好警察!值得表揚。這年頭這種警察多點就好了

冰隱霜心 wrote:
今天在家看個電影,不...(恕刪)


以前的少年隊都是先毒打一頓再說
現在警察真好
買個宵夜沒有那麼嚴重吧??
就算原po只有十六歲也不用這樣小屁孩小屁孩的叫,
古早時代十六歲就在娶妻生子養家活口了,
那像現在的人二十好幾還在當媽寶延畢躲學校不敢面對社會
為什麼社會越進步反而小孩沒辦法越早獨立

冰隱霜心 wrote:
今天在家看個電影,不...(恕刪)



好警察~!!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樓主錯在沒有跟其他未成年朋友一起騎著改裝機車行動,如果有的話會發動隱身術,警察看得見你才怪。

dumby wrote:
只有提到一些 不良場所, 難道7也是不良場所?
...(恕刪)

不良場所的定義 就會引發很多好笑的事 先前有小朋友12點半還在24小時dvd出租店也是遇到一樣的事! 那網咖到底算什麼場所

冰隱霜心 wrote:
今天在家看個電影,不...(恕刪)


我16歲的時候長的就像30歲了,沒有這個困擾
哎呀哎呀!

警察也有一堆業績壓力呀!

酒店裡面不也一堆未成年的幼齒妹妹

反正好欺負的就抓來衝業績嘛~

不知道學校收到勸導單會不會是一支警告就是了!?
表示夜晚的台灣治安變好了
警察才會有時間抓抓半夜出遊的未成年
飆車族酒駕這些問題都已消失

我會為台灣治安變好而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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