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胡 wrote:
樓主全篇只提到時間計...(恕刪)
蠻好玩的~~
所以你是代樓主發言?
想釐清7日時限的目的也是想要退貨不是嗎?
而小弟也只是說出店家可能的認知跟小弟的個人疑問~~
樓主可以選擇是否回答不是嗎?
而推倒胡大大您一直引我的言的意思是?~~
中野 梓 wrote:
還有要退的原因是買了2個東西
結果他們父親節再特價一個東西就便宜了211
我買2個就便宜了422
打算退掉新到貨的繼續用舊的
黃泉弔命 wrote:
而推倒胡大大您一直引我的言的意思是?~~...(恕刪)
黃泉弔命 wrote:
不過話說~~
是啥東西要退?為啥會用到最後一日才決定要退?
這樣不是讓自己麻煩也讓店家麻煩嗎?
以店家算法來說~~
始日應該是出貨那天開始算~出貨到貨品到你手上應該也過了將近一日~
所以才會算到8/7 24點之前~
黃泉弔命 wrote:
噗噗~~
我沒有說樓主要退不合理阿~~
我也沒說樓上引用的民法有誤阿~~
我只是說依照店家想法應該是從出貨開始算~所以才會已經過7日~
再者就是退貨總是有些商品並不完全符合7日內退款(完整款項)原則的呀~~
所以才會問樓主是啥東東會拖到最後一日退商品,持有這麼久了~~要是電子類的應該也用過了吧?
物品要是非本來完整原貌回去~店家也是可以先拒絕退貨~再協商是否要補整新費用以利讓客戶退貨阿~
推倒胡 wrote:
引你言是因為:一、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