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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仙女棒被開單

神風特攻隊 wrote:
第一次聽到玩仙女棒被開單,請問大大,你被他們開勸導單還是罰單呀!
如果是罰單是罰多少錢呢?

silentcat wrote:
這一頁有各縣市爆竹煙火自治條例
http://www.chance747.com.tw/article-43-.html


往下拉看到罰則
違反上述規定者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民國92年12月24日公布) 第二十七條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這如果屬實的話,這根仙女棒就價值不凡了

怎麼沒有台北市的自治條例??還是我沒有看見??

赤子覺的...執法必須著重比例原則..

應該從沖天泡水鴛鴦之類的..

傷害和危險性比較大的先開罰..

不過..消防局真的是開舉發單嗎?

有給你一張紅色的舉發單嗎?

有照片可以PO上來看看嗎?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我今年也有到河堤想要放
可是被勸導說不能放,所以就散場
不過當下勸導的人也有說 再放警察會來開單
不過好笑的是
在他說這些話的背景
好幾"群"的人放到煙火放到還會歡呼
silentcat wrote:
這一頁有各縣市爆竹煙...(恕刪)


請問一下,這邊查不到台北市的?


那在馬路上、住宅區裡放的怎麼沒人管?

過年大家都想說車子變少了,結果完全不在乎交通法規,開個車比平常很恐怖,
以前車多,小朋友不會往馬路中間跑。現在過年竟然就在馬路中間跑

去年過年樓上還有人點了鞭炮從樓上丟下來,就在我家的陽台爆,嚇死小弟了,
要是燒起來誰要賠呀?

還好今年沒有,萬幸萬幸...
不是要嚇樓主....我記得這種罰單....金額好像是用"萬"算的....

之前漁人碼頭也是盛行放煙火, 後來聽說燒掉了現場一艘船, 所以漁人碼頭就開始嚴禁放鞭炮煙火, 要不然也是開罰X萬; 後來記者就有跟警察一起去拍攝取締過程, 電視上就看到有個男的正在放鞭炮, 警察走過去取締後, 和顏悅色地給他一張"勸導單", 那個男的以為沒什麼大不了, 直到記者告知要好幾萬.....他臉色大變...
botdf wrote:
不是要嚇樓主.......(恕刪)


取自台北縣政府火災預防課 

爲慶祝節日,民間習俗往往會有燃放爆竹的習慣,消防局特別呼籲:違規販賣爆竹煙火將處予新台幣30-150萬罰緩,另民眾購買時應選購貼有「內政部爆竹煙火認可標示」之合法爆竹煙火,燃放時並應於空曠安全處所施放,依「臺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禁止施放地區含學校、圖書館、醫院、養護中心、捷運車站、碼頭(如漁人碼頭、淡水及八里渡船頭、富基漁港等)及其他縣府公告者等不得施放,夜間10時後並禁止燃放飛行類(如沖天炮、蝴蝶炮、烽炮等)、升空類(如小高空、小型煙火等)及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違反上述燃放規定將被處3-15萬罰鍰,爲維護臺北縣這個共同家園,給民眾一個安全的中秋節,消防局將加強取締不法,請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罰。
隨身裝備 : 腰酸背痛
訴的訴的
那個X萬是>>>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呵呵呵.
那我家對面(關度平原)不就可以開好幾張
從晚上8點放1點
吵到不能睡

那您就拿起電話來,
按下119,
不過等到消防人員到(關度平原)後,
還不知道能否找到玩放燃放爆竹的人勒?
謝謝各位大大的關心
基本上這件事情已經處理好了
因為對我來說3萬塊不是小數目
而且也是順便呼籲大家玩鞭炮真的要替別人想一想
不管是時間還是地點,安全第一

基本上我們
第一買的鞭炮是內政部許可的有許可標章的
第二我們玩的時間因為也想說太晚了,大約10點,才會想說改玩仙女棒的
第三我們玩完的砲灰,有用箱子裝起來拿去丟掉的,當然沖天砲是撿不到了
可是遇到這種事情真的過年的感覺都沒了

至於單子上是這樣寫的(是紅色的沒錯,不過我這邊剩下COPY本)
基於保護大家所以把名字都刪掉了,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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