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時常看到警察與拖吊司機(違法)拖吊何謂違法?很簡單,依法規定,拖吊車需在現場等待警察開完違規停車告發單(之後)才得以開始拖吊程序也就是拖吊人員要在現場等候警察開完告發單之後才能開始貼封貼,架輔助輪,以及拖吊而現實環境,我從未看過依法行政的警察與拖吊人員都是到了現場就立刻貼封條,架輔助輪而警察才同時開告發單這樣是違法的,是不得拖吊的如果遇到上述狀況,不用客氣,直接當著該員警面前打110投訴該員警以及舉證(錄影)向當地縣市政府提出檢舉,這樣拖吊業者會被記點記點過多會撤銷拖吊場資格與影響往日的招標資格
x087552096 wrote:這是篇在友站看到的文...(恕刪) 是 聯結車 而且你 最少有5年以上! 就算不拖你車 現場請你吃一張最重的紅單 你認為你賺到什麼! 如果你再歡 那警察就再送你一張 車牌太髒 不易辨識 至於太髒的定義都是由警察自己認定
阿豆寬 wrote:歡迎收看網路追追追!...(恕刪) 罰單吃定沒問題~不爽的拖吊業者的管理費~上次被拖吊~我人到拖吊場了~車卻還沒到~就問這樣也要收管理費~誰知小姐竟然回我~不高興可以明天再來領車阿~真是00你的xx~~
米堤 wrote:也就是拖吊人員要在現場等候警察開完告發單之後才能開始貼封貼,架輔助輪,以及拖吊而現實環境,我從未看過依法行政的警察與拖吊人員都是到了現場就立刻貼封條,架輔助輪而警察才同時開告發單這樣是違法的,是不得拖吊的..(恕刪) 是啊!可是實際上,一到現場,拖吊人員就開始執行拖吊,警察在地上寫字(我看過連寫字都是拖吊人員),然後就走向下一輛(通常一次會有2~3輛拖吊車,只會有一個警察)紅單呢?請各位去領車時注意看,有很多紅單都是櫃檯小姐寫的,她桌上有一整本已經蓋好章的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