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elle wrote:礙於少年事件處理法大只概能對少年施以訓誡、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等處分請問生女兒的媽媽要如何教女兒自保? 台灣是各民主法治國家請交由學校、教育團體、執法人員處理都國二了,還想裝死說心智不成熟、幼稚、只是在玩,這些理由都說不過去,要是這種事發生在我家人身上,我會讓對方知道,一個人獨自走在暗巷是很危險的!!
noelle wrote:訓誡、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等處分 感化教育就算是坐牢了,只是坐不一樣的牢,最長三年。不過,我懷疑這種情形法官會判到感化教育,大概是強迫轉學並保護管束而已吧,其實沒罰到什麼,定期約談而已。如果我是法官,應該會判感化教育六個月然後保護管束一年。
跆拳加柔道保證你女兒一生受用..我的小姪女也打算將來送她去學這些.現在社會我寧可她打傷別人也不要被別人欺負.因為正義很難被伸張.在這狀況下我希望她能自我保護再說.至於把色狼打到半殘..放心盡管打.有問題大人一定會先想辦法幫她處理.至少我不希望在報紙上出現的受害者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