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給你一個建議 也是我幹過的事直接對人事說 ok 我現在打去給勞委會跟勞安處看看這件事情該怎麼處理 並且直接在她面前打電話反正都要離職了 她們不想跟你好來好去的你又何必客氣 現今的公司的規定絕大多數都跟勞基法有衝突她們絕對有包等的被抓 只是看你敢不敢說而已
James wrote:這6天的特休是讓你在2012的12個月中分攤使用的,也就是你在今年的12月31日離職,就會有6日的特休假可以請。可是你的離職日為5/31日,2012年只有上班5個月,所以上班5個月的特休日為6/12*5=2.5日。因為你先前用過一日,所以只剩下1.5日的特休假可以請,不是5日喔 +1 本公司也是~公司人數約300-400人 frae0427 wrote:文裡有說在我之前幾位離職的人都是最後把特休休完的喔...大約3.4位吧... 你可能也要搞懂你之前離職的同事到職日以及離職日
tpe_iguana wrote:樓主可跟人事說,你已...(恕刪) 人事那邊反倒先透過我的主管跟我說她有去查勞工局規定..所以我後來才去查了相關規定..abhishek wrote:嗆聲跟媒體爆料 保證...(恕刪) 如果最後權利真的受損應該會考慮走這途徑..謝謝你的建議!jk6366 wrote:我給你一個建議 也是...(恕刪) 本來就是想好聚好散..真的沒想到會因為人事搞成這樣..也有請她有事直接對我,不要透過我的主管,不想讓我的主管感到難堪..可是她也不敢打電話來..都還是透過我的主管來跟我談..或許也是我看起來比較好欺負..她才敢這樣了解一些勞基法的規定之後其實反而更失望..大多真的都是保護資方..只是想想還是很難嚥下這口氣..
推倒胡 wrote:我發現一個奇妙的現象...(恕刪) 推倒胡 大你好其實單純是因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會在5/8確定下一個工作,所以特休也沒有先放完,加上工作繁忙,自己的責任心要求自己要把事情做完了才能放假...不然我也想先休完才遞辭呈阿...
dove wrote:+1 本公司也是~...(恕刪) 先前離職的同事年資都高我許多喔另外這部分我有查過一些勞基法相關資料,不管特休是幾天,是不用依照比例放假的喔(其實有爭議,但多數以此為基準),可能dove大是外商公司的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