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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79條「當場基於義憤」要件~

Petruchio wrote:
因為俺朋友未成年+自首

對方帶7個小弟 還是被幹掉

未成年加自首判六年未免太久了吧!!



不過你沒說幾年出來啦...

之前有位仁兄殺死女友....自首...
也才關兩年就出來了.......只是後來又再殺死另一個女友......下場可能沒這麼樂觀了!!
imcrazy wrote:
未成年加自首判六年未免太久了吧!!
不過你沒說幾年出來啦...
..(恕刪)


關6年

那角頭整個頭都碎了

死的非常慘

7個小弟都是淑臘

一哄而散

明凌濛初所輯拍案驚奇~ 看的人見沒得"救"了 一哄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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