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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提告公然侮辱罪有研究,有跑法院的大大請進。5/29 Update~


henryblue wrote:
在閒聊板>有種...(恕刪)


你先開箱三聯單,我再告訴你!
萬一經過法官審理 確認被告網路上的發言正確無誤

那你不是糗了!!
zulutsai wrote:
先去拿報案三...(恕刪)


大大請放心,今天是第一天,禮拜五中午前我沒看到
對方的道歉文,最晚下禮拜一下班後會去提告。
屆時三聯單應該就會有開箱文了。
針對你的問題回答
1.可以而且在有點規模的公司 打官司可以請特休 且不扣薪水
所以也可以求償
2.可以 但是通常會不了了之 公然污辱求償民事 必定是求償精神賠償
你要怎樣舉證跟法官說你精神受損? 像這種案件大部分都會不起訴更別說打民事訴訟
3.不可以 但是相關文件或是進行司法程序費用 可要求被告支付

備註:因請求判決事項中均會表示「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若法院判決原告勝訴確定,則對被告之責任財產為強制執行的範圍,即為訴訟標的再加上所有預納之裁判費用。

大致上是這樣
如果有疑問可以打去地檢署或是法扶問 他們都會有相關解答
henryblue wrote:
在閒聊板>有種.
1.工作期間因訴訟而向公司告假,可否以(月薪 / 30 * 請假天數)求償?

2.公然侮辱這部份除了刑事以外民事是否可以求償?

3.若判決勝訴可否要求被告人給付告訴人律師訴訟費?

..(恕刪)


我不是專家
不過就我所知
1. 不行, 告人那是你家的事
(不然被告請假扣薪的要找誰要?)
2. 不知道
3. 不行, 請律師也是你家的事
(不然如果被告勝訴, 你是否要負擔他的律師費)

henryblue wrote:
在閒聊板>有種...(恕刪)


從沒告過人所以不知道

只是想標記一下
大叔我愛亂碎碎唸^^ 向前邁進是我遺忘已久的心情!
這樣就對了 wrote:
針對你的問題...(恕刪)


感謝大大意見~

henryblue wrote:
大大請放心,今天是第...(恕刪)



不用等到星期五啦
要告就快點去告
三聯單開箱文快點PO
換個角度想
01越來越多"酸民"
專門以酸人砲人打臉為樂
坐在電腦前字怎樣打都沒關係
但是一發文就是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被告真的剛剛好而已
henryblue wrote:
大大請放心,今天是第一天,禮拜五中午前我沒看到
對方的道歉文,最晚下禮拜一下班後會去提告。
屆時三聯單應該就會有開箱文了。
...(恕刪)


好... 就衝著你意志這麼的堅定!!!

1.工作期間因訴訟而向公司告假,可否以(月薪 / 30 * 請假天數)求償?
Ans : 這幾年跟著法律顧問跑了不少次地檢署跟法院,這我倒是沒聽說過。

2.公然侮辱這部份除了刑事以外民事是否可以求償?
Ans : 你有權利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488條的規定來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按
民法第195條第1項求償,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事:

訴之聲明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xx元,及自民國ΟΟ年ΟΟ月ΟΟ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三、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3.若判決勝訴可否要求被告人給付告訴人律師訴訟費?
Ans : 可以在訴狀上載明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但前提是你絕對不能敗訴。

PS : 刪除網友所提爭依照行政訴訟法第98條不適用條文!!!
「能受天磨真鐵漢,不遭人忌是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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