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苦工 wrote:
他們都是依法行政啊
你能拿他怎辦...(恕刪)
這也不是說依法行政就沒事了....
假釋是影響一個人身分跟自由的重大權利,把牢獄束縛解除
照理來說應該要跟判刑一樣慎重
怎麼這些年來假釋犯的再犯案件,都沒看到有人討論假釋程序的問題
好像只要在獄中沒鬧事,加上1/3刑期,就等於一張假釋證書
這樣對嘛?
判決一個人服刑,直接剝奪一個人的身體生命自由,影響的頂多是他跟他的家人家屬
而假釋,是直接影響整個社會國人的生命安全
為什麼感覺像辦身分證一樣簡單,準備一張照片加戶口名簿就辦出來了
不懂...
之前的冤獄案
判錯刑的法官,檢察官,承辦員警,也沒看到有什麼懲戒或調查
大家只想到國賠
賠也不是這些人拿錢出來賠,怎麼會有感覺
問題的源頭不加以管控,只想到出事要賠多少,對於問題解決一點幫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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