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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刪除


samshieaa wrote:
請問誇張點在哪?看不...(恕刪)


感謝S大提醒!

已改圖了!

yukiko wrote:
罵教官三字經?不會被...(恕刪)

這位同學應該也不怎麼樣吧!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教官實在不該這麼做
現在的小孩10塊錢根本不痛不癢
要記過加沒收加給他0分再叫家長來領回去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教官實在不該這麼做現...(恕刪)


直接當掉比較實際...給那麼多機會不過是留著捅死你.
沒事沒事

純粹路過例行公事而已

大家繼續

h092645 wrote:
感謝S大提醒!已改圖...(恕刪)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佛貝魯男爵 wrote:
直接當掉比較實際...給那麼多機會不過是留著捅死你....


對敵人慈悲就是對自己殘忍....

照表操課就好啦...小鬼頭那會感謝你....
現在這個環境..也別跟這些小鬼搏感情....
那天你講個黃色笑話逗學生笑一笑..就被po上網...何必....
狀況語焉不詳
課堂上如果有違規東西(看東西性質)
應該是禁止使用
或暫代為保管
放學後或通知家長領回
畢竟是私人財產是要受到保護的
拿去拍賣的做法有些離譜
還有校規可以處置呀!
教官也違規了
可能被告喲
才10塊錢就哇哇叫!!教官a妳那10塊就會變首富嗎?品性差只會做賊喊抓賊!應該先打10大板屁股!

h092645 wrote:
在FB上看到桃園某學...(恕刪)


可請父母告他侵占罪,甚至強盜罪!

h092645 wrote:
在FB上看到桃園某學...(恕刪)

沒有前因後果..就隨便截取一段...以為現在的鄉民都那麼笨嗎?
個人認為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學生的錯..自己該檢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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