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 我說的只是事實也是問題的核心我承認我講的很直接沒錯 但這是解決問題最快的方法男方已經確定不要小孩了也明確說要給女方[但是為了什麼而反誨呢???]女方也說超愛小孩怎樣怎樣的[但確為了什麼事而在繼續給男方爭吵呢???]小孩是無辜的也是最可憐的但卻為了[那個東西]讓男女雙方成為犧牲品可以一秒解決的事情確還要搞的這麼複雜
kivo12345 wrote:前夫汙衊我:「搞不好小孩不是我親生的!」甚至我想刻意安排前夫單獨與孩子相處一小段時間,他都拒絕:「不要安排我帶孩子的時間!」...(恕刪) 我想了解一下你跟你前夫之間有什麼誤會?搞不好是你在外面亂來搞出來的外來種你前夫才說這些話
我很同情原po那位母親但我意見和其他網友一樣,不如直接放棄扶養費?還是她覺得扶養費大於孩子?我媽和我爸離婚的時候半毛錢沒拿連以前她自己上班三十年的薪水都沒有帶走只為了要獲得一個好一點的下半輩子更何況原po還有能力繼續賺錢呢?還有根據我的經驗什麼家暴中心、法官、警察在你最需要的時候通常都讓你覺得很沒有用(雖然有人認為有用)更何況台灣的司法根本不值得信任真的愛孩子、愛自己就靠自己吧
fdfdftr74 wrote:此事情[非常簡單]前...(恕刪) 是我有閱讀障礙嗎....文中的10500不是離婚時法官所判的嗎...而原po事實上也沒去執行不是嗎...那為何要幫原po冠上為了錢這個帽子呢...(當然,我也認同原po前夫可能是為了扶養費,而有其後續的行為)網路上的是是非非就像許多網友所說,不一定是事件的全貎,也許原po只說對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許有更多不為人知的辛酸沒說...那我們又何必妄下定論,幫別人扣帽子咧...anyway,關於該事件,個人認為,一方面再走法律途徑,另一方就如版友所說,訴諸媒體,立委利用輿論壓力吧
引言 2012-05-14 08:18 by vul4我想了解一下你跟你前夫之間有什麼誤會?搞不好是你在外面亂來搞出來的外來種你前夫才說這些話幫你備分了~對於不了解的事,請勿以此種方式說話,這很傷人的,也會讓你引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另外樓主請加油~小朋友的未來要以最好的方式來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