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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交通事故的法律處理...

事情碰到就要面對它、解決它,別慌,冷靜面對。

(1)酒店小姐有薪轉?(我是有看過金錢豹的扣繳憑單)沉住氣,請你看仔細一點,所謂薪轉是存簿上有註明「薪資」,每個月固定日期,若只是一般轉帳非薪轉,請她出示扣繳憑單或薪轉是存簿上註明「薪資」的才算、或是報稅的「完稅證明」,存簿上一般轉帳無法認定是薪資。

(2)若有薪轉,看一下她的薪轉,事情發生的九月、十月、十一月,是否都有薪轉?若她說她無法工作,那幾個月都有薪轉,就不合理。

(3)一般須賠償依醫院的醫藥費來賠,請她出示所有醫院單據,還有「醫生證明」,證明她是因為該次挫傷無法工作需再家休養。

(4)聯絡給保險公司,問該案件的申請理賠或有的單據,確認狀況。

(5)若她告你刑事傷害,調解不成,就會繼續開刑事庭,若傷害罪成立,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又要走民事庭,是一條很漫長的路,交給法官去判的話,就是要一直出庭。


目前她已提告,你男友已經是被告,一般都會先讓兩造去調解,因為不知道真正的事情經過,問一下保險公司或律師,你男友被告傷害是否會成立(各地都有免費律師可諮詢),但如果你沒勝算,我覺得不要留案底比較好,想辦法和解。


若確定會被判傷害的機率很大,建議能和解最好,請老闆(或長輩)幫忙,扮和事佬,說:「小姐,請給年輕人一個機會,他也是沒錢,又還在當兵,這樣,我先幫他出兩萬,如果妳今天願意和解,寫和解書妳現金拿走,大家就不必一直上法院,耗一兩年時間,老實說,挫傷法官也不會判賠很多,法官也是會看扣繳憑單跟醫生開立的無法工作證明,我幫他出兩萬,妳先拿走,他再分期還我,講真的啦,要等到法院判,沒錢還強制執行扣款,每個月扣款妳也是要拿好幾年,萬一他沒工作或領現金也扣不到款....大家都運氣不好,不然雙方都一直走法院也是不會開心...,小案子請律師也不划算啦...」,不然請她去查一查,挫傷最多賠多少?(不會很多且是根據單據賠)若她說太少,價錢讓她加一點,最多大約二萬至五萬和解。(找一個會談判的人很重要,你男友在旁都不要說話表現誠懇狀即可)


表示很願意負責但真的經濟困難,擺低姿態、非常有誠意解決的態度,誠懇的說非常想和解,但是真的有困難,看能否幾萬元解決,可以請談判高手幫忙,不然這一兩年一直要出庭會嚴重影響你的生活與心情,留案底更不妙(有些工作是不能有的),就認賠幾萬賠一賠,一定要記得寫和解書,換回寧靜生活是比較划算。


當然實際事情發生的情況樓主未詳細敘述,只就您提到的狀況給建議,各縣市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樓主可以去諮商,把資料都拿給他看,他會根據實際案件給予建議。


layla999 wrote:
我的男友在去年約九月...(恕刪)

調解庭只要出現一次(代表有誠意合解)就好,賠償金兜不攏去再多次都沒用,最後還是要走法院
其實交給汽車的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他們是最佳談判高手
說一下我的例子好了,去年我在主幹道騎車,對方從巷子衝出來撞我,我沒事對方腳踝骨折
雖然錯在於對方,但我本身也有責任(應注意而未注意兼疑似超速)
後來對方合解時提出不能工作精神損失等等要6萬,還放話說將來去到法院會要求更高
最後到法院時,法官還會當一次合事佬,那次連檢察官都站我這邊,跟對方說不會幫他
對方又提不出工作薪轉證明,所以最後包個壓驚紅包1萬2就合解了

如果樓主看交通裁決所知道對自己是有理的,最後走法院讓法官當合事佬紅包隨便包一下就好
如果是不利的,那就讓保險公司去談判,沒有的話就要求對方薪轉、請假證明一定要附上才賠
挫傷也不用賠到8萬~20萬那麼高
當她身體鑲金的嗎?掉點皮就要20萬
鬼島的法律就是這樣, 對方就算錯99%, 而且只有破皮, 樓主男友的刑事過失傷害就會成立,
很多人就是仗這點獅子大開口,
個人是覺得不合理的價格不要屈服,
你害怕就輸了
而且檢察官看你有誠意又是微罪, 也可能緩起訴
畢竟這種案件真到法院, 檢察官和法官應該都很幹吧
小月巴 wrote:
事情碰到就要面對它、...(恕刪)


感謝各位大大的回文...


回小月巴大的問題:
1.她出示的存簿上沒有註明"薪轉",也沒有固定日期...
2.九月、十月、十一月,也都有錢轉進去...
3.她有出示急診醫生證明是"挫傷",其他都是看診收據
4.因為老闆只有保強制險,所以保險公司應該是只能賠醫療部分。調解部分應該是不會介入的...

事發經過其實很簡單,就是紅燈起步的時候,車子右前輪壓到她的腳背,車體完全沒有碰撞,汽車也沒有越線...警察沒辦法拍照,因為是在交通流量大的車道上,所以汽車跟機車都有移動到。
當下送她去急診的時候,警察來做筆錄及畫圖,也沒有提到甚麼過失判定,警察也說是意外。

我們是覺得,不管責任歸屬如何,對方受傷了,道義上是應該賠償,只是這樣獅子大開口,真的讓人覺得很無言。


大家都說有交通裁決,可是那天出刑事庭的時候,法官只問:有沒有這回事?(有)要不要和解?(要)
也沒有說甚麼送交通裁決,10分鐘以內開完庭結束.....



大家的意見我們大致上心裡有個底了。

最壞的情況就是沒辦法和解,然後上刑事庭+民事庭...

賠償金額真的付不出來,也只能留案底了



我只能說...為什麼會遇上這種人阿!!!!!!
關於上面疑問跟你私訊詢問, 我統一建議如下, 妳也可以多問一些發生過類似事件的人的經驗

1.關於交通裁決:以我所知,比較嚴重之車禍才會送裁決。假設你所敘述之事件經過、對方傷勢為真,據我所知,應該是不太可能送交通裁決。
我本身參加過,獨立公正人士有七位(有交通專家、大學教授...等等),那次在監理站時段內排了很多場裁決,我觀察都是很嚴重傷亡的車禍,受傷的到場的原告(受害者)都是拿拐杖、不然就是坐輪椅。其它就是死亡車禍之家人。很不幸我就是亡者的兒子。

所以,我所知,你們這種小到不行之案,不太可能被送去交通裁決。(比例原則)

2.關於金錢(理賠金)與是否判刑坐牢

放心,我一樣先強調,假設你所敘述之事件經過、對方傷勢為真。

這種案件,若無法於刑事庭判決前達成和解(即對方撤告,因為看來她已提告),這種小案件應該算「簡易判決」,刑事應該數個月內就判出來了。
我大膽判斷,一定是判2個月以內,甚至拘役個30~50天,然後得「易科罰金」。
你所擔心會不會被關?不會啦,拿錢來易科罰金,

「易科罰金」為以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此等案件,以及國內慣例判決,幾乎都是1,000元一天。
罰金是給國家,不是給原告。

【輕微之傷害,例如挫傷、普通外傷等皆有可能成立本罪,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易科罰金】

3.關於談判溝通之討價還價

對方都問過了啦,所以她先開很高,就是要讓你們殺。
這樣說好了,若她堅持不跟你們達成金額共識(調解失敗),刑事判完,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方面,尚有民事庭要走,她也必須檢附很多證據來向法官呈述他的數字計算有所本。

這個案件太輕微了,所以恐怕只會判個三五萬收工。但是她也要投入時間人力,甚至她所虎爛的請律師?最好有請啦,一個審就收費三五萬,搞不好判下來,她還不夠付律師費。

所以我私訊跟你判斷,該案有機會雙方以五萬標準來和解,至於你說的一兩萬,我跟你講,幾乎不可能。

對方也知道刑事庭至少判個幾十天拘役跑不掉,你們也要易科罰金,沒有比較划算啦!
(別跟我說即使判30天,你不想繳三萬,寧可被關....)

接著民的判決即使只有兩三萬,妳們還是不合算,變成你們繳罰金跟賠償金超過五萬,她拿到只有兩三萬,比五萬還少。

該案,不會有雙贏,但要避免雙輸。
確實對方打算小敲一筆
但你們也要注意不要被敲太大筆就好。
layla999 wrote:
我的男友在去年約九月份的時後,開著公司車跑業務。


layla999 wrote:
小姐:.....我已經在1月26日完成了提告手續,


layla999 wrote:
4月初的時後,我男友拿到刑事庭的傳票。


那你男友應該收到了起訴書 這件應該是那位小姐提起自訴 刑事附帶民事

你看一下傳票上面寫的 是不是 "過失傷害罪 " ? 刑法第284條第1項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6月以下徒刑拘役或

500以下罰金" 第2項 "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以下罰金".

起訴書狀上面她有寫向你男友求償的金額細項嗎 ?

例如 醫藥費....(要有單據) 看護費用...(要能舉證無法自理生活)

工作收入損失....(一樣要舉證) 精神撫慰金...(單純腳背挫傷可能難以說服法官原告因此造成精神上的痛苦而且金額還要參考雙方的社會地位等等因素)

layla999 wrote:
小姐:我白天有事、晚上也有工作,還要去朋友店幫忙.....


單看這句她要請求工作收入損失應該有點困難

如果傷勢不重還能繼續工作

要請求精神撫慰金也有點困難



也就是說

那位小姐要求償多少是她的權利

法官會看證據 再考慮雙方的過失比例

民事庭開庭時可以請那位小姐先提出上面那些單據

然後再主張雙方過失比例 可以把賠償金額降低 看能不能由保險公司支付

刑事庭方面

她有請律師嗎 ? 判斷應該不太可能 律師費一庭5萬起跳

她只是要以告刑事 要求民事的賠償

你看一下傳票上面寫的 是不是 "過失傷害罪 " ? 刑法第284條第1項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6月以下徒刑拘役

或500以下罰金" 第2項 "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以下罰金".

如果他是告284條第1項

開庭時主張並無傷害的意圖 雙方不認識 無糾紛 不需強調你男友是開公司車跑業務

如果是284條第2項

看你男友之前有沒有前科 尤其是業務過失傷害的前科


layla999 wrote:
4月初的時後,我男友拿到刑事庭的傳票,於是回台北開庭,並且也進入調解委員。


這調解是法院命令的調解 ? 是的話表示法官也認為案情輕微

是那小姐申請的區公所調解 ?

其實這種事情你男友也可以向那位小姐戶籍地的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請保險公司一起出席

我覺得這樣解決可能還會快一點

小弟並非法律相關從事人員

若有錯誤煩請指正
cage大,我們知道這怎樣都不可能有贏面

如果真的沒辦法降到5晚以下和解,那就只好繼續打官司了。

你說到進入刑事部分,判拘役可易科罰金,如果真的走到這步,我男友也只能真的進去蹲...這個事情不知道會弄多久,但是就目前來說,我們真的沒辦法拿這麼多出來...

民事部分,就看法官決定要給她多少,應該可以分期付吧....


ip147000大,

起訴書上面是"過失傷害案件"

我男友沒有"業務過失"的前科...

調解是4月開刑事庭的時候,法官只問:有沒有這回事?(有)要不要調解?(要)就進入調解程序了,法官好像連問都懶得多問...

當初男友的老闆只有保強制險,其他第三人通通都沒有...所以保險公司應該是不會一起調解的



再次感謝大家的意見~~
若有判刑度很低, 都可以易科罰金, 可以去問一下是否可以分期繳納(問一些法院免費諮詢的-律師,依規定律師會有法院志工諮詢的義務)

民事賠償等到法院判,法官都會參酌被告經濟能力的。
這部份,無法一次償還的,就變成以後按月由薪資強制執行 1/3。法院會通知雇主的人資。
cage9999 wrote:
若有判刑度很低, 都...(恕刪)


謝謝各位大大~!

01這邊好心人真多


下禮拜一又要跑一次調解了,希望不要到最壞的狀況....

layla999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01...(恕刪)


最壞的狀況就是留下前科易科罰金, 只要不擔心留刑事案底,
據你說的背部挫傷
民事能判的金額會很少很少
因為對方要自己舉證她是否真的1個月無法工作,舉證她的薪資
和舉證她受到的精神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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