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求助!!?


wg0330 wrote:
這是同事下班後在fb...(恕刪)


有什麼前因後果嗎?
迷之音:把阿嬤還給我...

豆豆底迪 wrote:
有什麼前因後果嗎?...(恕刪)


有圖應該可以比較好了解........

wg0330 wrote:
這是同事下班後在fb...(恕刪)




情緒性發言洩恨

成不成?告告看才知道囉
大叔我愛亂碎碎唸^^ 向前邁進是我遺忘已久的心情!

wg0330 wrote:
已有朋友為我解答囉~...(恕刪)</blockquote

公然侮辱不需要指名的喔!!

樓主如果覺得受到侮辱是可以告的喔。

而且可從訊息內容及辨識性這兩個要件判斷。

內容涉及辱罵且指名道姓,或雖未指名道姓但足以讓不特定多數人辨識是在罵誰。

就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不過為了三百元以下罰金,跑法院也太麻煩了唷。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