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濤爆裂 wrote:sorry~孫道存繳最低消費??...(恕刪) 抱歉我這想法比起版上那些酒駕死刑、鞭刑的主意實在是餿主意希望司法改革不要往這方向去走版友見識超群,自有人會去做適當的司法改革我這無名小卒就別想太多了省得讓大家見笑了
潛出水面 wrote:抱歉我這想法比起版上...(恕刪) 其實你想法不錯~但前提是如何知道一個人身家確實是多少??如果可行報稅時 也不會有那麼多富人都是收入0---------------------不幸 台灣制定法規的人 就是你想對付的人無知選民(2邊都是)被牽著鼻子走 造成一種非黑即白的對立
潛出水面 wrote:你身價數千萬,月收入...(恕刪) 這是改善M型化社會的好方法, 好的創意一開始一定會遭到旁人的白眼的,所得稅其實也是類似這樣的比例去設計的,樓主我支持你就像社會上位高權重的人,也許只是在職位上犯了小小的錯,但是如果也許就因此造成成千上萬的小市民的困擾,難道不該加重處罰嗎? 權力愈大可能引起罪咎也會變大,就是責任.這才能迫使那些立法人員更加慎重自己的工作,立委在享受福利和權力的同時,設計出的法律影嚮層面很大,如果設計不良,多半摸摸鼻子當作沒發生就是目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