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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總統後~ 酒駕重罰2選一:死刑、被撞成終身植物人

可惜立法的是立法委員
就算你提出政見
立法委員也不見得買單

Dr.Dre wrote:
按照鬼島上法官之前林...(恕刪)


真好,等大大當上總統後

我立刻買高額保險

馬上去酒駕撞人

再被撞成終身植物人

然後我的家人領受益保險理賠衣食無缺
Dr.Dre wrote:
按照鬼島上法官之前林...(恕刪)

唉~辦不到~~~
你以為立法的是總統嗎?
出來選立委啦~~~
不好意思,在台灣當總統難以干預司法,
應先消滅現有司法機構,
重新建立一套才有可能.

Dr.Dre wrote:
按照鬼島上法官之前林...(恕刪)





期待妳出來選!
我一定投你一票!!

Jackhwang99 wrote:
不好意思,在台灣當總...(恕刪)


這又不難

只要啟動"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

就沒有司法院了啊~~

分三階段是指??

1.先硬不起來
2.再站不起來
3.最後爬不起來

Dr.Dre wrote:
按照鬼島上法官之前林...(恕刪)

那你一定要找我當法務部長
我只當一天就好
只做一件事就是把所有死刑犯的執行令一次簽完
+1.投你一票.我全家都投你..什麼時候出來選呢?
大熊熊 wrote:
期待妳出來選!我一定...(恕刪)

yhcheng wrote:
二選一,太慘忍了!!...(恕刪)

你要出來選嗎?
投你一票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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