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xtvod_service wrote:
4.本公司本於保護員工權益及維護商譽立場,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
不論是刑事案件的「告訴期間」、「追訴權時效期間」,或是民事事件的「消滅時效期間」,
都不會因為當事人曾經事先聲明「保留法律追訴權」
而發生各項期間停止進行、中斷或延長之效果。
在一般新聞報導中,常見當事人對外聲稱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只能解讀為其不排除日後會提出刑事告訴或民事訴訟而已,
並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意義
(換言之,即使不聲明保留法律追訴權,也不會被視同拋棄法律上的權利)。
本人基於保護閒聊版歡樂的立場,將保留一切可以取笑的權利!
不過.我不用保留也一樣可以笑啦!~~
就像你們的訴訟權.不用特別聲明啦..
該你們的就你們的~~
還怕它跑囉?.....
寫這樣....
在民智成熟的現在...
已經沒什麼嚇阻的功用囉!~~~~~乖!~~摸摸頭!...
我朋友說過:在01...別認真!..因此以上所寫本人一律不負政治.經濟.社會.道德上之任何責任..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