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SONY的飛行員 wrote:
大陸勞工每跳樓一次就...(恕刪)
親愛的馬桶 wrote:
要說雇主未依規定給加...(恕刪)
我不是醫學專業....我不知道肝癌肺癌胃癌甚至子宮頸癌會不會因為平常過度操勞增加其得到性,甚至是加速轉移性
就因為過勞死根本很難判定.....假設有人是因為過勞產生某種疾病.....最後死於某種疾病.....請問那算不算過勞死?
又或者有人本來就有某種疾病,那她本來有機會活更多年,卻因工作過度操勞,所以只活較少年就離開,請問那算不算過勞死?
這才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我想台灣從以前到現在大概沒一個是過勞死判定確立的吧
如果是這樣.........那勞工局就不用判定了,因為根本沒有過勞死這種東西,以前很多疑似過勞死的勞工你都判定不是過勞死(間接保護業主可以狂操員工),美其名的勞工局每每站在資方,根本是二度鞭屍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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