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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台灣,人命不值錢~吊點滴護士枉死?新聞報導(1)未依規定給加班費醫院罰8萬(2)勞工局:隱瞞病情,非過勞死判定

到時候會有一堆網友說跳樓是笨蛋
力挺SONY的飛行員 wrote:
大陸勞工每跳樓一次就...(恕刪)
親愛的馬桶 wrote:
要說雇主未依規定給加...(恕刪)


我不是醫學專業....我不知道肝癌肺癌胃癌甚至子宮頸癌會不會因為平常過度操勞增加其得到性,甚至是加速轉移性


就因為過勞死根本很難判定.....假設有人是因為過勞產生某種疾病.....最後死於某種疾病.....請問那算不算過勞死?
又或者有人本來就有某種疾病,那她本來有機會活更多年,卻因工作過度操勞,所以只活較少年就離開,請問那算不算過勞死?



這才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我想台灣從以前到現在大概沒一個是過勞死判定確立的吧

如果是這樣.........那勞工局就不用判定了,因為根本沒有過勞死這種東西,以前很多疑似過勞死的勞工你都判定不是過勞死(間接保護業主可以狂操員工),美其名的勞工局每每站在資方,根本是二度鞭屍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在台灣 護士本來就極度弱勢,薪資福利非常糟糕,問題一直存在,從不曾見相關單位重視,想來這次新微也會是曇花一現,能不做護士就不做吧,這不是人幹的。內人原本是急診護士,以前在交往時常在急診門口等她下班,所以在小孩生出來後就要她離職了,我常開玩笑說我不知道我會不會下地獄,但我確信她以後一定會上天堂,護士,真的是很偉大。
還有,我老婆也說如果有生女兒,絕對不會讓她去讀護理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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